2月25日,滑县法院召开院务会,认真学习省高院《规范警车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就加强警车的使用与管理,李亚锟院长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层层落实责任。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严格警车管理使用的责任,严格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全院警车由院行政科统一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警车进行具体管理,对因违规使用、管理不善,导致警车肇事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是要强化安全意识。警车管理和使用人员要时刻绷紧安全驾驶这根弦,时刻警钟长鸣,警车驾驶人要牢牢树立安全意识,不饮酒驾车,不带病出车,不违规行车,确保安全行驶无事故。
三是要严格警车管理。非警务活动一律不得动用警车,一律不得将警车外借他人,在使用警车时必须严格按照省高院《规范警车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不乱停乱放,要规范使用警灯警报器。所有警车每天必须定时定点停放,未经批准,警车不得在院外过夜。
四是要加强督查和对违反规定的处理。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行政科要加强对警车的督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警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使用,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