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家中盖房一般都会让亲朋好友前去帮忙,帮忙过程中如与外人起了冲突,被帮忙人肯定会特别维护帮忙人,但是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不然很容易把矛盾扩大,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近日,滑县法院公开审理王某非法侵入住宅一案,判决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4年9月2日,滑县王庄镇后王庄村的王某甲到前王庄村的王某乙家帮忙盖房。下午16时30分许,被告人王某在本村东地遇到王某乙和帮忙拉砖的王某甲。王某因听父亲说王某甲在一个多月以前的晚上扒自己家窗户,便质问王某甲,并因此与王某乙发生争吵。之后王某乙和王某甲回到王某乙家中,被告人王某又跟了过去,并在王某乙家门口与王某乙的家人发生厮打,双方被劝开后,王某回到家中,到了晚上21时许,被告人王某拿着手刺又到王某乙家中,将其家中的TCL便携式移动电视摔毁,并再次与王某乙家人发生厮打。厮打过程中,王某用手刺将王某乙的丈夫尚某面部右眉处打伤,王某乙的父亲王某丙用铁耙打伤王某的背部。经滑县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被损毁的TCL便携式移动电视价值145元。庭审后,被告人王某赔偿被损毁的TCL便携式移动电视150元。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未经允许,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致他人损伤、财物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告人王某认罪态度较好,能主动赔偿被害人的财物损失,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