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滑县法院召开院务会,认真传达省高院《关于印发<十条禁令>的通知》,并按照文件的规定要求主管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本部门每位干警认真领会文件和会议精神,党组书记、代院长李亚锟对“十条禁令”的贯彻落实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增强落实“十条禁令”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十条禁令”是省高院对于全省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的,不仅是对法官八小时内职务履行的进一步严格要求,也是对八小时以外言行举止的规范,每位干警都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二是从严执行“十条禁令”,确保令行禁止。要制定廉政手册,将“五个严禁”、“十条禁令”置于手册显著位置,做到人手一本,要求随身携带,保证每位干警时刻警钟长鸣,切实树立起禁令“可看不可触”的思想认识。
三是严格考核,从严查处,加大督查力度。监察室要带领各相关部门按照禁令要求,加强对全院干警“十条禁令”执行情况的考核和督查,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加大对违反“禁令”情况的查处力度,要坚决做到不搞变通处理、不搞区别对待、不搞下不为例,对受到处分的同志在年终考核中扣除有关目标奖及取消相应的政治待遇,对违纪的部门取消评先资格。
四是制定滑县法院贯彻落实“十条禁令”的规范性文件。要将“十条禁令”与本院工作实际逐一对照,制定出具体的实施细则,涵盖目标、责任、监督、处罚等具体内容,切实增强“十条禁令”贯彻落实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