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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行政庭被省高院表彰为2009年度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10-02-25 17:13:02


    近日,我院行政庭被省高院表彰为2009年度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2009年,我院行政庭在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大学习、大讨论”教育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司法作风大检查”等各项活动为契机,认真践行“三个至上”理念,强化行政审判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审判方式改革,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积极开展各类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工作和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009年,该庭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21件,审结117件,同比上升15%和11%;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23件,同比上升7.6%。一是按照县政府《关于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继续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制,在开庭审理的78件案件中,行政首长出庭应诉66件,出庭率达85%,构筑了和谐的官民关系,促进了依法行政。二是加大非诉行政执案件执行力度,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95件,执结标的额300余万元,协助各乡镇政府征收社会抚养费500余万元,为我县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作出了积极贡献。三是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工作,把协调工作做到案件的立案、审判和判决后的各个环节,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全年协调结案62件,协调结案率达53%,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过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和非诉案件的审查,有效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全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侯苹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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