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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省高院确定为行政审判工作联系点单位

  发布时间:2010-03-25 09:51:20


    近日,省高院下发《关于建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我院被确定为省高院行政审判工作联系点单位。

    省法院决定建立行政审判工作联系点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中、基层人民法院在审判方式、机制创新等方面的改革试点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行政审判工作的成功经验,推动全省行政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在行政审判方面的一项创新性工作。省高院决定将每个中院作为联系点外,在全省160个基层法院中确定了滑县法院等7个基层法院为试点法院。

    根据上述《通知》,联系点法院主要有先行试验区、调研基地、经验示范点及信息直通车四项职能,我院及时采取四项措施做好试点工作。一是积极适应形势发展要求,促进行政审判制度改革。二是大力开展行政审判调研工作,以调研促审判。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将成功经验予以更好地推广。四是做好与省法院、市中院的联系沟通和信息交流,认真汲取上级法院和其他兄弟法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责任编辑:曹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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