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古人的智慧如此地深邃、鞭辟入里,发政施仁的君主体民情、惠民益、得民心,受到百姓的爱戴和拥护,政治开明,社会稳定,荒淫无道的统治者穷奢极欲、奴役百姓,自然就失了民心,被赶下“君权神授”的神坛。百姓和政党的关系如此,粉丝和明星的关系亦如此。我们的执政党正在大刀破斧地整顿作风,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魄力惩治腐败,稳固民心,而演艺界正是歪风邪气蔓延、黄赌毒猖獗的重灾区,这个圈子能否感受到全国自上而下重典治乱、猛药去疴的整顿气势,圈子里的人有没有勇气和决心自省自律、自尊自爱,真正像他们头上顶着的光环——“偶像”一样起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作用?
在我国,演艺事业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披着“艺术”的外衣,登上高雅之堂,从事演艺事业的人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获得如此高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评价,头顶“偶像”光环,坐拥巨额财富,说“名利双收”也不为过。按照中国古代的职业等级划分,“戏”的社会认同程度远远比不上“文人、武士、农、工、商”,甚至被划入到“下九流”行业,其社会地位可见一斑。笔者在此绝非倡导封建等级制度,对演艺行业也绝无歧视,人不分贵贱贫富,职业不分高低尊卑,这是文明社会的共识。只是国有国法、行有行规,每一个行当都应当有本行业内通行的行为准则和道德底线,教师的作用是传授知识,医生的功能是救死扶伤,法官的职责是裁断是非,那么艺人的社会功能是什么?演艺行业从本质上讲属于服务业,首先是给人以精神上的愉悦、宣泄或共鸣,其次是对文化的继承、传播和丰富,最后好的演艺作品能折射现实、引发社会大众的反思和社会的改革进步,这是公众对演艺行业的合理预期,那么不论歌手还是演员,导演还是编剧,其行为都应当有利于上述职业功能的发挥,这是行业取信于社会大众所必需的。如果不能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个人行为,正确发挥职业功能,势必会影响社会大众对行业的态度和信任。当明星慈善诈捐、偷税漏税、猥亵儿童、赌博、吸毒、斗殴等负面报道一再登上新闻头条,演艺行业的声誉也在艺人的肆意妄为中一再被破坏,“贵圈真乱”不失为社会公众对演艺圈的整体评价。
火可暖人,亦可焚身。明星之所以能够获得较高的社会评价和劳动报酬,一方面是其创造出来的演艺产品,能博得人们一笑,放松紧张的神经,放缓生活的节奏,另一方面是其塑造了一个能够满足粉丝幻想和需求的形象,引发追随者思想上的共鸣,可以说,观众就是明星的最大老板,离开了公众的关注、喜爱和追捧,所有名牌效应和演艺收入都将大打折扣。连日来稳居新闻头条的“柯震东、房祖名吸毒”事件,虽然仍有粉丝表示继续支持和喜爱两名青年偶像,但是北京市演出行业协会和四十多家演出公司已签订了《北京市演艺界禁毒承诺书》,承诺不录用、不组织涉毒艺人参加演艺活动,这就是社会对明星涉毒行为否定性评价的一个结果,在以高曝光率作为提高知名度和关注度重要手段的娱乐行业,两位涉毒艺人的演艺事业今后势必受到影响,大不如前。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尤其是以“偶像”身份活动的艺人,在享受了明星光环下的前拥后簇、高额收入等权利后,也必须要承担起公益事业等社会责任,而遵纪守法、为粉丝作出行为表率更是“偶像”的应有之义。
娱乐亦有道。这个道是国家的法律,是行业的规则,是社会的底线,违背了这个道,即便拥有再漂亮的皮囊,再美妙的嗓音,再精湛的舞技,也不能为观众所喜爱,社会所容忍。我国演艺行业能在今天发展地如此迅猛,演艺市场繁荣开放,艺人社会声誉高、劳动报酬丰厚,实属不易,姑且不论行业付出和回报、社会功能和社会评价是否恰当,但请从事演艺事业的人能珍惜现有的发展平台和机会,自尊自爱、自省自律,享受权利之时,尽到相应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