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法官以情动人、以理感人、以法服人,用真情成功执结一起财产侵权案件。
董某与马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因家庭琐事吵架,马某一气之下跑回娘家居住而长期不回。董父借来一辆摩托车和董某一块来到媒人家里与马某讲和,劝其回家。劝和未成,董父、董某要骑车回家时,发现摩托车不翼而飞。后来得知,被马某推回了娘家。因多次索要未果,董父便将儿媳马某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判决马某三日内返还摩托车。判决生效后,马某并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董父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与马某交谈中得知,其并无离婚意思,只因婆媳间常发生口角,而丈夫的董某却始终站在公婆一边,使得夫妻间常常吵架。法官以家庭矛盾为突破口,不厌其烦地分别对董某、马某及董母做思想工作。同时,法官在法理上使马某认识到无论何种原因,扣押他人车辆都是侵权行为,是违法的,并告之不返还摩托车的法理后果。最终,马某同意将摩托车返还给董父,而且还愿意回到婆家开始安稳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