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岁尾,在大批农民工离城返乡之际,滑县法院开展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确保农民工快速、足额取得劳动报酬,并采取四项措施,推进专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设立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专门审理涉农民工案件。为解决农民工讨薪难、劳动争议、劳资纠纷日渐增多问题,将农民工权益保护常态化,2015年9月滑县法院报请县委县政府,经县编办批准,为法院增设内设机构“滑县人民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庭长规格高配为副科级,增加编制四人,专门审理农民工讨薪、劳动争议、劳资纠纷等有关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民事案件,实现专案专审、专案快办,为一直处于弱势的劳动者提供快速优质高效司法保护,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二是明确责任目标,全面排查,确保“三类”涉农案件一律纳入工作台账。该院对尚未办结的所有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将“三类涉农案件”分门别类,澄清案件底数,全部纳入台账,并查清案件情况、分析拖欠原因,以便有针对性地切实加以解决。
三是开辟绿色通道,简化诉讼程序,提升案件质效。该院在立案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农民工案件办理窗口,对农民工提起诉讼的欠薪案件和劳动争议、劳资纠纷案件,当天立案,当天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当天将案件转至劳动者权益保护庭,对符合条件的一律免收诉讼费用,确保案件快速高效审理。同时对争议标的不大、劳务关系清楚的农民工讨薪案件,全部适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快审快结。今年以来,该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涉农民工案件28件,其中调解15件,当庭履行6件,当事人非常满意。
四是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案件效果。对涉农民工案件,在送达裁判文书时主动征求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意见,同时向被告详细释明不履行裁判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成立“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执行工作小组,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任组长,对旧存及新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领导和执行员包案制度,责任到人,集中执行力量,穷尽执行措施,确保执行效果。对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采取查封财产、冻结存款、在县主要繁华街道巨型电子显示屏公布老赖名单,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今年以来,该院已司法拘留欠薪被执行人三人,转刑拘一人,案件执结率达83%,法律社会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