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立案工作推行“一站式”服务,从立案审查、交费、排期等实行一条龙服务,同时对于年老、患病、行动不便的伤病患者提供上门立案服务,方便群众诉讼。
二是设立调解中心,加大调解力度,对部分简易案件进行速裁。抽调12名业务精通、年富力强的民事法官成立调解中心,对民事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减少诉讼环节,减轻当事人诉累。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标的较小的民事案件,赋予调解中心法官速裁权力,及时化解矛盾,提高案件效率。
三是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开展巡回办案。该院为调解中心配备三部流动办案车辆,根据农村当事人的生产、生活规律,利用早、中、晚八小时工作时以外时间深入田间地头、农舍村镇,开展巡回办案,以案释法,扩大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执行费用,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五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以及基层组织的作用,以司法服务联系点为依托,充分发挥法院的主导作用,联合其他相关组织和部门,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