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积案化解工作,我院行动迅速,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集中清理,摸清底数,建立台帐,逐一化解。在积案化解工作中,我院坚持在工作日认真开展积案化解工作的同时,还要求周末时间坚持上班,充分利用休息日研究案件,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如我院审理原告王小群诉被告古红顺、被告王刚成、被告河南万里集团焦作天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被告中华联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2009年6月16日,王小群被王刚成(河南万里集团焦作天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司机)驾驶的货车撞伤,造成王小群两个胳膊骨折和颅骨骨折。王小群起诉到法院,要求涉案的四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11万元。由于该案被告多、涉及地域面积广、原告情绪激烈等多种原因,一直没能办结。民一庭接到案卷后,为了做到案结事了,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对原、被告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使双方形成一致意见,达成了由“中华联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在三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王小群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8万元”的调解协议。
自5月7日我院开展积案化解活动以来,我院全体干警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开展积案化解工作,截至目前清理积案23件,在短时间内取得了明显成效,维护了我县的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