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和万事兴,家稳天下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没有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就不可能有和谐的社会关系。随着我国社会的深刻变革,交通、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家庭结构、家庭生活、家庭财产等方面与传统的家庭模式相比,出现了很多变化,婚姻家庭关系变得越来越不稳定。滑县人民法院自2016年4月29日被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试点法院以来,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坚持从转变审判理念、创新审判机制、拓展矛盾化解渠道等方面对家事审判工作进行综合性改革,初步形成具有滑县特色的家事纠纷化解新模式。
家事案件主要包括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独立提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案件,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侵权纠纷案件等。一直以来,基层法院接触到的家庭纠纷案件数量都比较多,滑县又是一个人口大县,人多事儿自然就多,县法院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为方便群众诉讼,整合有限的审判资源,在八个派出法庭全部挂牌成立家事审判庭,并依托城郊法庭建立家事审判标准化法庭,专司管辖和调解家事纠纷。
近年来,县法院受案数量屡创新高,在“案多人少”矛盾不断加剧的情况下,该院确保家事案件审判力量,选派家事审判经验、生活经验、社会阅历丰富的优秀法官专门从事家事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女法官更具细心、耐心和亲和力的性格特点,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同时进一步配齐审判辅助人员,一个家事法官配备一个法官助理、一个书记员,组成专业化家事审判团队。 对家事法庭进行家庭化布置,营造良好的调解氛围,可以让怒目相视的家事纠纷诉讼当事人放松心情、拉近距离,为此,家事审判法庭一改以往庄严肃穆的法庭布置特点,采用居家式客厅布置,凸显浓厚的家庭氛围,本着“和为贵”的主题,原、被告的称谓也改为丈夫、妻子、父母、儿女等口语化称呼,以舒缓当事人对立情绪,给当事人营造一个轻松、温馨的心理环境,利于矛盾解决。同时设置专门的家事审判调解室、心理咨询室、单面镜观察室,为家事审判提供专业硬件保障。
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属性以及人民群众对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需求决定了必须要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县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对家事案件应该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2016年,县法院共制定《关于家事案件财产申报问题的若干意见(试行)》等家事改革文件13份,探索尝试各类新机制,推行离婚案件当事人诉前财产申报制度,防止当事人在诉讼中变相转移财产;建立家事案件心理疏导引入机制,聘请拥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以上资质的心理咨询师组成心理疏导团队,聆听当事人倾诉,化解其心结;设置离婚冷静期制度,为离婚案件在离与不离之外提供了第三种解决方式,给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一个冷静考虑的期限;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县妇联共同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涉及“家庭暴力”案件证据固定制度的意见(试行)》和《关于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意见(试行)》,为家庭暴力设置“紧箍咒”,为妇女、未成年人、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护身符”;落实家事案件调解前置制度,联合县司法局、县妇联共同建立事家案件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作用,既减轻了审判压力,分担了法官的调解工作,也促进了家事纠纷的有效化解。为了集聚社会优质资源、统筹多方力量,最大程度地化解家事纠纷,县法院积极争取县委政法委支持,推动县综合治理办公室出台《关于在家事案件审判工作中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构建家事纠纷化解多元协同新格局。
除此之外,为了扩大家事审判的影响力,县法院围绕家事审判改革积极开展系列普法活动,推进法治宣传,提高妇女、儿童、老人维权意识。先后开展“反对家庭暴力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重阳节普法宣传活动、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举办《反家庭暴力法》专题知识讲座、召开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开展家事案件巡回审判,并对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情况及时通过微博、微信、官方网站等多种途径对外发布,吸引了社会关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016年,滑县法院共受理家事案件1453件,含旧存202件,新收1251件,审结1390件,成功调解家事案件423件,撤诉253件,结案率达95.66%,比上年同期提升9.37个百分点。滑县法院积极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全力打造专业式、前沿式、人文式的家事审判新模式,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威严的同时,也感受到法律的“温度”。让每个家庭充满温馨、充满爱意,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尊,让孩子快乐生活、健康成长。衷心祝愿滑县家事审判改革之花盛开不败、异彩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