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却一直避而不见的被执行人李某,突然来到滑县法院,主动要求先履行20万元的执行款,并恳求法官将她从“失信人名单”中删除。
原来,李某因生意需要向贾某借款30余万元,约定还款日到期后仍拒不归还。贾某将李某遂起诉至法院。2016年10月,经滑县法院法官调解,二人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同意分四次共偿还原告贾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84000元。因李某并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贾某于3月17日向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月21日,滑县法院向李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和失信被执行人风险告知书,限其3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后鉴于李某毫无履行的诚意,滑县法院将李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其身份信息输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老赖黑名单数据库。
前段时间,李某因生意问题要到省外出差。她按计划到机场买票时却被告知:她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机票拒售。眼看着行程计划泡汤,再想到以后的诸多不便,李某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李某这才主动找到执行法官,先期履行了20万还款义务。余款184000元,李某与贾某达成执行调解协议,在今年6月份之前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