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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法院反映基层法院庭审安全问题应予重视

  发布时间:2010-07-27 17:04:27


    最近以来,基层法院庭审中频频出现当事人伤害法官以及当事人之间互相伤害事件,严重影响了庭审安全。这些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

    一是基层法院审判人员庭审安全意识不强。虽然全国各地基层法院庭审中屡屡出现安全事故,但由于长期以来对庭审安全的不够重视,使得基层审判人员总觉得这些安全事故离自己很远,忽视了对安全事故的预防,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往往不能正确处理。

    二是基层法院安检设施缺乏。处于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法院由于办公、办案经费非常缺乏,财政拨款十分有限,大多法院没有安装安检设施,重点部位没有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自由出入庭审场所,即使携带管制刀具或者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庭审现场也很难查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三是基层法院司法警察数量有限,难以保证庭审安全。由于编制有限,现有的司法警察难以满足值庭、机关安全保卫需要。长期以来,基层法院普遍重视刑事庭审安全,却忽略民事、行政的庭审安全,民事、行政庭审中基本上没有值庭法警,一旦出现当事人矛盾激化,当事人之间发生肢体冲突或其他突发事件时,审判人员尤其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行政审判人员很难有效处置。

    四是目前倡导的圆桌审判不利于保证庭审安全。为了消除当事人的紧张和对抗心理,化解民事、行政矛盾纠纷,一些法院推行了圆桌审判,导致审判区和旁听区没有分开,审判人员和当事人距离很近,一旦出现当事人矛盾激化,很难避免其发生肢体冲突,存在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滑县法院建议:

    一是提高基层审判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建立突发事件预警处理机制。

    二是加强安全保卫制度。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对案情特别重大、当事人情绪特别激化的案件开庭前请求公安机关予以配合与协助。

    三是加大对基层法院的投入,进一步完善物资装备,为基层法院安装安检系统、电子监控录像设施,区分法官通道和当事人通道,在审判区和旁听区中间设立隔离带。

    四是增加基层法院的法警编制,保证每次庭审都要有两名法警值庭,案情重大、当事人众多的案件视情况增加值庭法警数量。

责任编辑:曹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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