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4日下午,由滑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姬某某贪污一案,在滑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敏出庭支持公诉,滑县人民法院院长史军峰担任审判长。省人大代表赵秀珍、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员及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史军峰院长宣布:“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姬某某到庭。”被告人姬某某作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协助人民政府行使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之便,侵吞、骗取、占有公共财物人民币20余万元,数额巨大,影响恶劣。
在史军峰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依法、规范、有序进行,公诉人详细地出示了证据,准确地阐述了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陈述等环节,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持续两个多小时后休庭。合议庭随即对本案进行了合议,并当庭进行了宣判。
庭审结束后,史军峰院长表示:职务犯罪源自贪欲,贪欲一起,不仅会使自己走向毁灭之途,更对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滑县法院一直以来不断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惩治力度,本次公开开庭审理姬某某贪污一案,就是要以案释法、以案说纪,达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提醒公职人员深刻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敲响远离职务犯罪的法律警钟。
陈敏检察长表示,反腐倡廉是永恒的主旋律,本次庭审就是一场生动的廉政教育课,它警示着国家公职人员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抵制诱惑,保持警钟常鸣,坚守职务廉洁,谨慎用权,严格自警自省,远离职务犯罪。
法官员额制改革后,滑县法院领导带头办案已成常态,此次“两长”同堂审案,更是滑县法院、检察院对改革后院长、检察长共同带头办案的有益探索和实践,对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审判质量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