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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法官故事 传播法治声音”系列报道之四

  发布时间:2017-12-01 17:16:01









    编者按:“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少年关乎中华民族振兴的百年大计。今天,带你走进滑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一个温馨的“会客厅”。

    为未成年人撑起立体保护伞

    近年来,由于青少年年龄小、思想不成熟、社会经验少,且易受外界感染、刺激,容易走向歧途。未成年犯罪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滑县作为人口大县,外出务工人员多,留守儿童数量较大,因缺少有效的监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被侵犯案件时有发生。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是滑县人民法院为了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而设立的专门机构,现有在编人员7人。一直以来,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将爱心帮教未成年犯作为工作重点,把“教育、感化、挽救、跟踪”贯穿于审判的整个流程,穷尽保护措施,构筑起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立体网络,确保达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多措并举,双向保护 让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化

    对所受理未成年人各类犯罪案件,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给予从轻处理,根据其犯罪的性质、情节、手段、一贯表现、犯罪原因、犯罪后的表现,深挖犯罪根源,加强思想教育,让其认识错误,悔过自新,为以后的人生选择正确的道路;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遭到侵犯的案件,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惩犯罪分子。如张某介绍未成年人卖淫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张某强奸、猥亵儿童案,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侵犯未成年人案件,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防范保护意识,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韩某和刘某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儿子先天患有智障,离婚时二人协商儿子归母亲刘某、女儿归父亲韩某抚养。后因刘某再婚后继父对儿子的遗弃行为,韩某和刘某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轮流照顾儿子一年的协议。而后,韩某又因女儿的抚养问题将刘某起诉到法院。王庭长作为该案件的主审法官,深知如果处理不当,一纸判决让韩某和刘某彻底反目,两个孩子都将成为这个案件的牺牲品,调解无疑是解决二人纠纷又能将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的最好方式。王士玲不辞辛苦,从民政部门和本院档案室借来并仔细翻阅了韩某和刘某离婚、关于智障儿子抚养纠纷和自诉刘某再婚配偶张某遗弃智障儿子的卷宗,又找到相关案件的主审法官了解案件审理的细节问题,理清韩某和刘某之间所有纠纷的来龙去脉,又不厌其烦的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终于使刘某同意把儿子接回照顾直至女儿考上大学。韩某也同意刘某的做法,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

    案件审理过程中,任命熟悉、了解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妇联、关工委、团委、教育、社区矫正机构等部门的4名工作人员为人民陪审员,聘请一名三级心理咨询师为长期工作者,直接参与审理、帮教、心理疏导;在裁判文书的最后说理部分,增加教育内容,体现释法、说理、教育、关爱,将裁判文书作为重要的形式,帮助未成年人认识错误,分析原因,吸取教育,让其感受到温情与关爱,鼓起其生活的勇气与信心,从而使心理上回归,行为上矫正,重新回归社会。

    延伸帮教用爱心 为未成年人撑起爱的天空

    在审理涉少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加大调解力度,用法律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对于因扶养权、扶养费等产生纠纷的案件,法官们不仅要了解案件,做法律解释工作,还要接触争议各方及其家属,到其家中了解情况,从更好维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做各种调解和法律解释工作,时刻关注、帮助他们,陪伴其健康成长。

    审判时,采用“圆桌审判”方式,改变过于严肃紧张的法庭审理气氛和严格的法庭审理程序,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参与审判,让未成年人在相对宽松平等的法庭环境下,更好地认罪悔过,达到庭审中发现犯罪真相、给予正确的处置和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目的。

    对判处的未成年人建立回访帮教档案,记载判处的失足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家属联系方式、犯罪事实、判决结果等信息,每月通过电话、走访、信息等方式帮教1次,同时积极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少管所、派出所、家庭做好改造工作,并将帮教改造情况记录在案。

    在未成年犯判决生效后,由主审法官结合其卷宗中的社会调查报告及其在庭审过程中对少年犯的家庭状况、心理状况等情况的全部了解,对每位少年犯,作出针对性的刑罚执行建议与回访帮教方案,给予刑罚执行机关与回访帮教人员精准的参考。

    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还联合县社区矫正中心并邀请关心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县关工委、团县委、妇联等部门参加,在滑县特殊教育学校成立未成年人帮教实践基地,对于被判处刑罚需要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组织其每月两次到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技能培训、参加义工,通过向身残志坚的特殊未成年人学习,更好的改过自新,渡过人生危险期;建立专门与缓刑少年犯联系的微信号,用少年易接受的方式,与少年犯在微信上经常联系,解答疑惑,提供帮助,不定期推送法律知识、生活知识等,常态化与少年犯保持联系。

    对所判处的罪犯,根据其个人、家庭、所犯罪性质等各种因素,在征得罪犯及法定监护人同意,邀请妇联、团委、关工委、心理咨询师等组织合适人员参与到回访帮教工作中,每半年不定期对青少年犯进行入户跟踪回访,掌握其生活、工作、改造情况,并记录在案,归入档案,以更好地解决其困难,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少年犯张某从小身患乙肝,一直抗拒治疗,抵触体检,自暴自弃,沉迷网络。办案法官想到如果张某的心病不除以后必定还会重复犯罪,便联系二级心理咨询师与专业医师,于移交执行前对张某进行心理疏导。张某在心里疏导之后,思想变得开阔起来,表示不会再自暴自弃,积极治病,改过自新,自食其力。之后办案法官将张某移交至滑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执行缓刑,向社区矫正中心送达了关于张某的刑罚执行建议并提出缓刑执行建议,同时添加了张某及其父母、缓刑执行负责人、心理咨询师、县妇联代表、公诉人的微信建立群聊,做到跟踪回访常态化,引导其走向新生活。

    强化普法宣传 提高未成年人自护能力

    未成年人能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才能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在全县80余所中小学校通过一校一法官、每月一堂法治课等形式,长期为在校学生传授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及防范能力。法官结合自己审理的案件与审判知识,加班加点,创新模式,每月一次以举办法治报告会、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旁听案件、巡回审判、发放宣传画册、展览壁画等方式,走进学校、社区、街道,利用生动的案例,图文并茂的漫画,为未成年人普及法律知识,用法律的标尺规范未成年人的言行。

    还联合县关工委、文明办、安阳日报社、团县委、县妇联、教体局、滑县电视台等单位联合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城乡孩子手拉手”活动,发起了“希望更多的人与留守儿童结成帮扶对子,希望更多的人给留守儿童写一封信、打一个电话,希望更多的人为留守儿童圆一个梦”等倡议;

    开展“邀请留守儿童来院参观”活动,邀请留守儿童到法院参观,让他们了解法院的基本工作,体验审判庭的庄严肃穆,感受法院的独特文化,在圆桌式审判庭,孩子们抚摸着神圣的法槌、国徽,对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有了更直观的了解;

    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报告会”活动,法官们结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和校园生活特有的环境,以发生在学生身边、学校周边的真实案例为切入点,向在场师生重点讲述什么是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成因、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等,教育青少年远离社会不良因素的伤害,保护自身安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在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全体干警的努力下,几年来滑县法院少年犯重新犯罪率一直保持为0,多名少年犯顺利就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社会一致好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也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2015年被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庭长王士玲被被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2016年度全市法院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两名法官被滑县关工委聘为法制辅导员。

责任编辑:汪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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