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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赡养父子对簿公堂 重亲情法官巧手牵线

  发布时间:2010-11-02 08:38:27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一直以来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11月1日,滑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赡养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和亲情感召下,被告刘乙答应赡养亲生老父刘甲并搀扶着老父亲走出法庭。

    刘甲年迈体弱,且身患疾病,没有生活来源,需要子女赡养。刘甲有四个儿子,其中老二刘乙过继给了他人。刘乙认为自己自然就与亲生父亲解除了父子关系,因此不愿赡养刘甲。其他弟兄三人则认为,同是亲生子,如果老二不赡养,他们也不管。被迫无奈,刘甲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经认真调查,仔细分析该案缘由,确定解决该案的关键在于刘乙,如其同意赡养,其他问题就迎刃而解。

    在调解中,主审法官侧重从亲情做刘乙的思想工作:“你虽然过继给了他人,依据农村中老的风俗,你认为自己就不应该再赡养自己的亲生父母,但是再怎么说他也是生你养你的老父亲呀,毕竟血浓于水,行孝需及时,也给自己的孩子做个榜样,免得落下一辈子的遗憾”。在主审法官的真诚劝说下,刘乙主动和其他弟兄三人商量起赡养老人的细节,并与父亲签订了赡养协议。

责任编辑:曹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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