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一直是制约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顽疾”,严重损害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去年以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安阳中院、滑县县委的领导支持下,成立了安阳市首家公安执行警务室。执行警务室成立十个月来,发挥了巨大作用,共协助查找被执行人线索2800余条,协助拘留400余人,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320余人,采取网上追逃127人,抓获98人;拒执犯罪立案863件(公诉8件、自诉855件),结案763件,实际判处142人,形成强大震慑,20余名被执行人相继从云南、山东、内蒙古等地主动投案自首,自动履行义务。
拳头“硬”,握指成拳聚合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证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切实解决执行难”也被列为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之一。2016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社会各界作出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在滑县,基本解决执行难则作为县委的重点工作、民生工程,安阳市委常委、滑县县委书记董良鸿调研滑县法院执行工作并作出批示:“基本解决执行难,绝不是法院一家的事情,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各部门的配合。”县委将基本解决执行难纳入决策的大盘子,专题听取执行工作汇报,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滑县县委政法委统筹协调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推动全县上下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然而,在政法机关内部曾一度存在着不和谐的声音,特别是在打击拒执犯罪工作中,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对拒执犯罪的打击标准理解不同,尺度把握不一,没有形成统一意见,2017年1月至6月初,执行警务室成立之前近半年时间,拒执犯罪立案仅13件,严重影响该项工作的开展。
滑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卫锋作为滑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先后6次组织召开由公检法“一把手”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破解执行难”工作专题会议,对法院执行工作把脉问诊,查找症结,破解难题。在滑县县委政法委的统一协调下,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将惩治拒执犯罪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重点,联合出台《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意见》,明确公检法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的职责分工,捋顺办理流程,明确入罪标准,统一裁判尺度。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及网络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凝聚了公安、法院联合破解执行难的合力,为破解“查人找物难”打开新的突破口。滑县公、检、法主要负责人两赴新密、柘城,学习成功经验,2017年7月12日,公安、法院联合成立执行警务室,进一步增强法院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开创了联手共克执行难的新路子。
信息“通”,天罗地网擒老赖
被执行人难找、财难寻、控制难、打击难,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为打通法院查询手段和信息化资源不足的瓶颈,滑县公安局派驻2名在编民警常驻执行警务室,架设公安内部专网,实现法院与公安机关大数据信息资源共享,从解决“人难找、财难寻”入手,实现对被执行人精准控制、精准打击。执行警务室依据法院提供的执行案件、失信被执行人、司法审判等相关信息,通过公安信息平台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出入境证件及出入境、车辆登记、旅店住宿、乘坐交通工具等信息,对被执行人的身份及时准确定位。执行警务室成立以来,共协助查找被执行人线索2800余条,使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掌握被执行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关情况,实现了对被执行人的精准查控。
马某是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被执行人,长期躲避执行,该案件被最高法院列为信访督办重点案件,执行干警经过多方努力均不能查找到其下落,被执行人的有关信息移交执行警务室后,通过查询分析马某的日常轨迹,发现其一年内在安阳市有近二百次入住宾馆的记录,同时发现其在安阳某宾馆刚刚办理了入住手续,执行警务室民警协同法院执行干警驱车前往将马某成功拘留到案,使案件顺利执结。在查控被执行人车辆上,执行警务室协调交警大队在办理车辆年检、转移登记、执勤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被执行人车辆,及时通知法院。被执行人李某为规避履行法律义务、逃避执行,将其已被法院查封的汽车套用他人牌照使用,2018年2月22日当李某驾驶该车行驶至滑州路段时,被滑县交警大队监控系统预警,交警大队通过执行警务室核实情况后,将李某成功拦截,人车同获。
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拟追究刑事责任而又无法查找到下落的被执行人,执行警务室依法采取网上追逃措施,执行警务室成立以来,网上追逃127人,先后抓获98名被执行人,其中多人在新疆、山东、江苏、辽宁等地落网。2017年8月8日上午10时,执行警务室通过网上追逃系统发布了第一批共13名长期逃避执行的拒执“老赖”名单,仅15个小时,逃至苏州和乌鲁木齐的2人先后被当地警方抓获。其中苏某系一起交通肇事赔偿案的被执行人,被网上追逃不足11个小时便在苏州高铁站被当地警方控制,成为执行警务室发布网上追逃拒执“老赖”名单后首名落网人员。当另一名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刘某从乌鲁木齐被带回时感叹道:“没想到我跑到新疆你们都能找到!”现在,“只要你涉嫌拒执犯罪,无论躲到哪里都将被抓捕归案。”成为执行干警经常告诫被执行人的一句话。
打击“准”,无缝对接出手快
长期以来,法院民事制裁方式存在单一性和局限性,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处罚力度较弱;在打击拒执犯罪中由于耗时较长、诉讼成本较大、打击效率较低等原因,许多构成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得不到及时有力制裁,“大不了在拘留所蹲15天”成为不少“老赖”常说的一句话。随着《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意见》的出台和公安执行警务室的成立,实现拒执犯罪案件办理的无缝对接。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涉嫌拒执犯罪的, 5日内将案件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转警务室代为移送,公安机关3日内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拒执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作出决定,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及时提起公诉。执行警务室采取“一提前、二直通”的运行机制,成立以来共协助拘留400余人、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320余人。“一提前”即提前介入涉嫌拒执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执行人员固定拒执犯罪相关证据。“二直通”即对法院移交的涉嫌拒执犯罪、妨碍公务罪等案件,由执行警务室受理后协调公安办案部门办理;对符合自诉条件,当事人提出自诉的案件,及时完善相关程序措施,为当事人提起自诉打好基础。在全县严打专项行动中,拒执犯罪被列为打击重点,刑拘、批捕、公诉拒执犯罪嫌疑人都作为加分项目明确相应分值,提高了公安、检察机关协助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的积极性,提升配合紧密度,形成强大执行合力。
通过“公诉+自诉”组合拳,实现了对拒执犯罪的快速精准打击,形成了对“老赖”的强力震慑,已结的763件拒执犯罪案件中,实际判处142人,一部分被执行人迫于刑事制裁的压力纷纷来到法院主动履行义务;在被采取网上追逃措施的人员中,20余名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警务室民警投案,实现了“惩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家住滑县牛屯镇的被执行人魏某由于欠下十几万元债务长期躲避内蒙打工,规避执行,2017年10月,魏某从家人处得知自己通过执行警务室被网上追逃,“抓住”以后会被判刑,随即主动联系执行警务室民警要求投案自首,因惧怕在途中被抓住无法认定为“自首”,魏某不敢乘坐火车、高铁,沿途只乘坐大巴,住不需要身份证的小旅馆,花费将近一周的时间才赶回滑县,到案前在家属的协助下履行了全部债务。
震慑“强”,铺天盖地促诚信
在查人、找物、办理拒执犯罪的同时,通过滑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与执行警务室的协作联动,为滑县法院执行工作构筑起坚强后盾。对执行工作中出现的阻碍执行、抗拒执行等妨碍执行的行为,执行警务室及时联络、调度接警及处警工作,有力保障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执行干警的人身安全。
滑县法院及时总结公安执行警务室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形式,形成强力震慑。把传统媒体与新型媒体有机结合起来,在报纸、主流网站等发表宣传稿件580余篇,在滑县电视台开辟《法治滑州》专栏,让全社会深入理解打击拒执犯罪的重大意义,深入了解法院执行工作。先后召开了打击拒执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和设立“公安局执行警务室”新闻发布会,公开巡回审判拒不执行判决罪案件。2017年9月29日上午在滑县新区广场巡回审判拒执案件,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拒执犯罪的构成要件,更好的规范日常行为。利用法院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推送信息71期,发布拒执犯罪典型案例100余件,发布悬赏公告300余起,拓展对执行警务室的宣传途径和形式。通过一系列的宣传举措,让人民群众知道,拒不履行判决不但法院会追究责任,公安机关也会协助法院“抓人”。执行警务室成立以来发挥巨大威力,已在全县形成强大震慑,打破以前“大家都赖、不赖白不赖”的错误理念,树立“老赖不好当,跑到天涯海角也被抓回来,丢人现眼、债还得还”的认知。一部分被执行人慑于压力,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自动履行率提升23%,自动履行标的额2700余万元。全县社会诚信得到有效重塑,法治公信得到有力提高,法院的声威在群众心目中一路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