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促”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滑县法院注重工作方式的转变,改进工作作风,改善调解方法,12月6日,成功调结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原被告双方持续两年的诉讼终于了结。
原告李甲与被告李乙是本家,也是前后邻居,前几年原告家盖新房砌了院墙,被告以原告多占了其一米宽的宅基为由将原告砌的墙推倒。2009年4月,原告起诉到滑县法院要求被告恢复原状,法官多次调解,双方均不愿意让步,遂依法做出判决,被告不服上诉到安阳中院。经二审该案发回重审。滑县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主审法官经过阅卷、走访、调查等了解到,今年3月,被告要求原告退出所占宅基或补偿,起诉到滑县法院,后因其曾以该诉求反诉过,一案两立而撤诉; 今年4月,原告也以被告家配房的滴水溅到自己的房后墙上为由,起诉被告,后经法官调解解决。因一米宅基推倒墙引发出多起诉讼案件,双方在诉讼上浪费了大量金钱和精力。
主审法官考虑到双方积怨深、矛盾大,于是在开庭当日邀请了镇政府人民调解员、县人大代表监督旁听,在庭前调解阶段,主审法官和合议庭成员通过多方努力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向其讲事实摆道理,深入浅出的讲法律依据,通过讲双方的亲情关系、街坊关系、邻居关系,双方开始有了调解的意向。主审法官抓住时机,又邀请双方代理律师、人民调解员、县人大代表做双方的工作,通过讲打官司这两年的得与失,双方都认识到这两年不但耽误外出务工挣钱,还各自为诉讼花费数千元,得不偿失,而且恶化了邻里关系,最终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补偿被告1300元,被告同意原告垒墙,不再干涉其对新宅院的使用。双方积了两年的恩怨终于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