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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滑州 筑梦法苑(十佳执行干警篇)

  发布时间:2019-04-08 08:06:30




    本周推出的是十佳执行干警风采。2018年,全院广大执行干警“勇”字当头,“干”字为先,始终怀着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的信心和决心,敢于担当负责,敢于攻坚克难,不畏风雨、不畏酷暑严寒,不惧风险阻碍,挑灯夜战查找线索,加班加点研讨案情。“春雷行动”、“夏季雷霆”、“立冬风暴”、“凌晨出击”等一系列执行活动的开展,全体执行干警付出了超出常人的辛苦,保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彰显了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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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佳执行干警之一    武中亚

    武中亚,男,1982年7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3年考入滑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上官法庭、金融庭、执行局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现任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

    2018年,武中亚共计办理各类执行案件300余件。执行完毕140多件,执行到位金额400余万元,无一当事人信访。在执行过程中,他讲究工作方法,注重执行的社会效果。在执行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时,因排水问题致使通往申请人家的胡同长期污水横流,杂草丛生,严重影响通行,受理该案件后,武中亚同志多方联系,精心安排,协调将胡同全部硬化,解决矛盾纠纷同时达到美化环境的良好效果;在执行一起企业债务纠纷时,因前期研发投入较大,产品暂未上市,导致有自己的知识产权的民营企业的被执行人陷入困境。知悉这一情况后,武中亚同志多次做双方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在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同时实现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武中亚同志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将法律法规、党的宗旨牢记心中,能够摆正位置、不计得失,尽力尽心干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不抱怨、待人宽、对己严、勇于奉献,时刻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圆满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2017年3月被滑县县委、县政府表彰为“2016年度全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个人,2017、2018年连续两年被滑县法院授予个人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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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佳执行干警之二   王金波

    王金波,男,1982年1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5年考入滑县法院工作,先后在上官法庭、执行局工作,历任书记员、法官助理,现任滑县法院执行局第三裁决组法官助理。

    他到执行局5年多来,始终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效率工作主题奋战在执行工作第一线,他以独创的工作方法去实现裁判的权威性和公众认知度之间的平衡,做到案结事了。工作中既有原则性,又讲究办案的艺术,对待当事人既严肃执法,又能热忱服务,能耐心细致地向其明晰法律,讲清利害;他注重根据案件的特点,重点解决根源问题,形成自己独特的执行方法和经验,让当事人换位思考,使双方最终能握手言和。2018年度,围绕第三方评估专项活动开展执行工作,王金波以开展专项执行活动为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创新运用网络查控、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拘留、罚款等执行措施,凸显执行工作的强制性,确保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核心指标,积极打击拒执犯罪,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尽最大努力维护群众的利益。

    自参加工作以来,王金波同志连续多次被滑县法院授予个人嘉奖,2016年度被滑县法院评为“办案能手”、“强化审判质效 提高办案效率”活动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贾彦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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