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司法环境作为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争取各方面的关心、理解与支持,在内形成了领导重视、行政庭为主、各部门协力的工作格局,在外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配合、社会各界关心、支持行政审判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是配足配强审判力量。2010年来,该院在人员编制较为紧缺的情况下,充实行政审判庭力量,行政庭审判人员由原来的三人增加到四人,并安排一名审判委员会委员协助主管院长抓好行政审判工作,每年还安排行政审判人员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业务培训班,提高行政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是院领导率先垂范。该院领导始终把行政审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了解和掌握行政审判的情况和动态,关注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管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影响大、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行政案件,院长或主管院长亲自参与案件协调,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积极争取党委、人大的支持、政府的配合,促成行政争议的妥善解决。
三是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该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始终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行政案件的庭审,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取得他们对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四是积极推动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该院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积极推动政府出台实行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等相关制度。2005年8月16日,滑县人民政府向全县行政机关下发了《滑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暂行意见》,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在全省率先确立了行政首长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应诉的制度。在工作中,滑县法院积极与县政府法制办以及有关行政部门沟通协调,强力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陆续建立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通报制度和考核制度,把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纳入正常化的轨道,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是建立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自2010年年初起,该院与县政府法制办共同牵头,建立了由法院行政庭和各行政执法部门参加的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交流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的情况和信息,分析动态,研究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促进法院和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同时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坚持重大案件判后回访制度,经常不定期地走访行政机关,了解行政机关的最新动态,适时进行法律指导。针对行政诉讼和非诉行政执行审查中发现的行政执法、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实现司法与行政的双促进、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