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滑县法院依托执行信息化手段,强化线上办案,加大网络查控与保全力度,充分利用电话连线,微信沟通等方式,确保了执行力度不减,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月3日是新年后上班的第一天,执行干警王召伟调整工作思路,将符合条件的案件再次提起网络查控,逐一电话约谈当事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当王召伟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高某时,高某称现在疫情严重,资金紧张,一再要求延期执行。然而刚挂断电话不久,书记员便告诉王召伟,被执行人高某的网络查控反馈结果出来了,被执行人在中信银行、建设银行、财付通等多家银行及网络支付平台开设有个人账户,数额从百余元到九千余元不等。王召伟立刻申请网上冻结高某的银行账户,并电话告知被执行人高某。
数日后,高某主动联系王召伟,要求履行判决义务。经了解,高某被滑县法院冻结的一账户是高某与他人合伙做生意的资金来往账户,该账户被冻结后,严重影响了高某的生意,高某及其生意合伙人非常着急,便将12万余元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疫情发生以来,滑县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紧抓执行工作不放松,在疫情期间电话答疑263次,提起网络查控518次,线上扣划50次,执结案件119件,执行到位金额162.86万元,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