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4日上午,滑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史军峰主持召开第十三次审判委员会会议,滑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敏受邀列席。
与会委员就《滑县人民法院关于黄河流域金堤河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意见》进行讨论,听取审委会委员意见后,陈敏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部署的“携手清四乱,共护母亲河”行动,积极推进涉及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重要经济带,为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提供司法保护是法院、检察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就如何做好工作,陈敏检察长还提出四条建议。在讨论研究李某、郭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案件时,陈敏检察长结合案件情况,从案件定性、证据把握、事实认定、量刑情节、法律适用、社会效果等方面发表了检察意见,着重阐述了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随后,与会的审委会委员在深入讨论的基础上对该案件定罪量刑进行了表决。
县法院院长史军峰表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院接受审判监督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消除法检两院在法律规定理解和适用上的分歧,有利于形成法官、检察官的良性互动。要牢固树立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的意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交流沟通力度,进一步完善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常态化工作机制,既有利于双方相互学习、分工配合,也有助于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对法检两院共同提高办案质效、推进公正司法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