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法院高度重视农民工的维权工作,注重妥善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3月18日,原告贾小才等六位农民工诉被告夏永丽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六起案件,经滑县法院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夏永丽当庭一次性支付六位农民工劳动报酬共1万余元。
2009年2月,原告贾小才等六位农民工在被告夏永丽承包的工地打工,工程结束后,经过结算,被告尚欠六位农民工劳动报酬10138.5元未付。两年来,六位农民工多次讨要工资,被告避而不见。2011年2月,六位农民工终于找到被告,被告为六人分别出具了欠条,并许诺半个月内兑现。后被告在承诺期内又未支付工资,六位农民工分别将被告告上法庭。
为确保案件顺利审结,承办法官在庭前多次约见当事人,耐心对被告开展说服教育工作,希望其能够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错误,同时与原告沟通协商,以期妥善解决争议,化解矛盾纠纷。该六案定于3月18日开庭,开庭前,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认真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最终,六位原告同意放弃向被告追要拖欠工资给自己造成误工损失,被告则按达成的调解协议当庭支付了拖欠的工资共计10138.5元,六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在主审法官的细心调解下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