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1月,滑县法院民事案件共新收10949件,较去年同期的12588件,下降13.02%。其中8个基层法庭新收案件5737件,占全院民事新收案件总数的52.40%,同期相比上升了4.92%,具体情况如下:
一、民事一审新收案件情况
(一)主要案件类型及增比态势
2020年1-11月,滑县法院新收民事案件10949件,其中各类主要案由增长情况如下表:
滑县法院2020年1-11月民事案件新收主要案由同期对比情况
序号 立案案由 2020年
1-11月新收 2019年
1-11月新收 增幅
1 请求确认人民
调解协议效力 497 19 2515.79%
2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1753 888 97.41%
3 合同纠纷 274 189 44.97%
4 生命权、健康
权、身体权纠纷 78 64 21.88%
5 不当得利纠纷 102 84 21.43%
6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134 117 14.53%
7 离婚纠纷 1035 973 6.37%
8 追偿权纠纷 210 207 1.45%
9 租赁合同纠纷 129 129 0.00%
10 机动车交通事故
责任纠纷 616 651 -5.38%
11 婚约财产纠纷 86 96 -10.42%
12 劳务合同纠纷 644 777 -17.12%
13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138 173 -20.23%
14 买卖合同纠纷 849 1190 -28.66%
15 民间借贷纠纷 2381 3710 -35.82%
16 其他 1656 2594 -36.16%
17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185 328 -43.60%
18 借款合同纠纷 182 399 -54.39%
总计 10949 12588 -13.02%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涨幅降幅差别明显;具体来说:2020年前三季度,从涨幅来讲:“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新收为497件,占比为4.54%,相比往年数量增加478件,涨幅2515.79%,这与我院今年大力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接地气、司法确认高效率的优势体现;“金融借款纠纷”,新收1753件,占比16.01%,涨幅达97.41%;“合同纠纷”新收274件,占比为2.50%,相比往年数量增加85件,涨幅44.97%;从降幅来将:“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纠纷182件,相比往年下降数量217件,降幅最大,下降54.39%,说明去年我院集中打击一批职业放贷人活动效果明显;“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新收为185件,占比为1.69%,较去年同期下降43.60% 。
(二)地区分布情况
2020年1-11月,滑县法院新收民事一审案件10949件,同比下降13.02%。
从8家基层法庭的民事案件收案情况看,五个法庭牛屯法庭、八里营法庭等案件基数涨势明显,三个法庭下滑明显。2020年1-11月,辖区各基层法庭中,城郊法庭、八里营法庭、王庄法庭案件较多,分别占总数的10.47%、9.18%、8.47%。
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庭室 2020新收 占比 2019新收 增幅
1 牛屯人民法庭 286 2.61% 168 70.24%
2 八里营人民法庭 1005 9.18% 815 23.31%
3 上官人民法庭 678 6.15% 595 13.95%
4 王庄人民法庭 927 8.47% 820 13.05%
5 白道口人民法庭 598 5.46% 535 11.78%
6 焦虎人民法庭 444 4.06% 460 -3.48%
7 城郊人民法庭 1146 10.47% 1322 -13.31%
8 万古人民法庭 653 5.96% 1263 -48.30%
总计 10949 - 12588 -13.02%
二、案件下降原因分析
(1)诉源治理便捷高效、便民利民效果显著。
诉源治理是基层法庭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手段,随着我县多元化解格局的形成,全县建成了村村有调解员、乡镇有调解委员会、县城有调解中心、法院有诉调对接中心、规范调解有平台的线上线下、多元联动、深度融合的工作格局,解决诉讼与调解无缝对接问题和发挥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的效果。
我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从弱到强,诉调对接中心从无到有,全县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从小变大(突出表现在我院今年司法确认案件涨幅明显),显示了县委县政府对该项工作的重视,倾注了政法各部门及法院干警化解矛盾纠纷保一方平安的心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初见成效。
(2)疫情原因,案件受案数同比下降明显。
假期延长,2月份案件同比骤降,加上疫情过后,乡村农民开始外出务工,的导致我院的案件基数严重偏少。2020年1-11月,滑县法院民事案件共新收10949件,较去年同期的12588件,下降13.02%。2月份我院新收182件,同比减少919件,降幅83.47%。
(3)公告送达费用高,当事人顾虑较多。
因为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的程序特殊性。采取公告送达周期较长(两个月/次)、费用较高(所需费用600元包含传票、判决书/次),令很多人当事人望而生畏,不敢贸然起诉。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继续推行智能化办公,方便当事人网上立案。
疫情期间,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优先选择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网上提交材料;可以选择微信移动微法院进行立案;就算当事人身在异地,也可以通过最高法院“跨域立案”至就近法院进行远程立案;可以通过拨打12368诉讼热线办理诉讼事宜;亦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立案材料,这些网上立案的多元化,大大提升了当事人立案便易性。
2、“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节省司法资源提效率。
在立案前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先行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可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的再由法院立案受理,打造诉前对接的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一方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接地气、高效率的优势,使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另一方面对符合司法确认法定条件的调解协议,由法院审查后司法确认裁定书,通过对基层调解组织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赋予法律效率,从根源上解决调解协议的法律保障问题,为人民群众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消除了后顾之忧,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
3、加强法律释明、法制宣传工作。
提高员额法院办案质量,快办案,办好案,多办精品案,日常注重法制宣传,诉前释明降风险,庭审释明固争点,宣判释明重说理,降低信访风险,提高法官的素质,提升群众满意度。
4、加强宣传,加强对公民的投资风险教育,树立风险意识。
新闻媒体应主动宣传民间借贷的风险,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通过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宣传,提高公民风险意识。在保障银行资金安全的前提霞,金融部门要改善金融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或居民简化贷款手续,提供简便、快捷的信贷服务。加强对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民间借贷市场秩序,防止变相非法集资,破坏金融秩序,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