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我院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示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1-05-25 10:10:14


    5月17日,安阳市综治委召开全市平安建设工作会,会上,我院因执法满意度位居全市法院系统最后一名被通报批评。5月19日,我院召开党组会,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部署警示整改工作。

    经认真反思和深刻剖析,我院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重视程度不够,没有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的高度充分认识综治工作对各项工作的促进作用。二是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抓的不紧,安排部署的多,督促检查的少,投入的精力和时间不够多,致使工作浮漂、不踏实。三是执法理念、能力、作风、效果及队伍建设存在问题,执法理念不端正、执法能力不高、执法作风不良、执法效果不好等直接导致公众满意度偏低。

    按照市综治委的要求,党组书记、院长李亚锟对警示整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确保实效。要充分认识到警示整改是提高司法水平、审判质效和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要踏踏实实开展活动,避免流于形式。二是积极参与,严格责任。班子成员、中层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出谋划策、尽职尽责,带动每一位干警全力参与到整改活动中。对重视不够、活动不力、效果不好的主管领导、部门领导及干警要严厉追究责任。三是发挥合力,统筹兼顾。班子成员要协调配合,发挥合力,共同把警示整改做实做好。同时要注重整改与实际工作向结合,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责任编辑:曹从杰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00274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