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1月,滑县法院民事案件共新收10567件,较去年同期的10839件,降幅2.51%。其中8个基层法庭新收案件4519件,占全院民事新收案件总数的42.77%,占比较少,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0.15%,具体情况如下:
一、民事一审新收案件情况
(一)主要案件类型及增比态势
2021年1-11月,滑县法院新收民事一审案件10567件,其中各类主要案由增长情况如下表:
滑县法院2021年1-11月民事案件新收主要案由同期对比情况
序号 立案案由 2021年1-11月
新收 2020年1-11月
新收 增幅
1 劳动争议 103 28 267.86%
2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193 82 135.37%
3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571 282 102.48%
4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69 35 97.14%
5 合伙合同纠纷 59 30 96.67%
6 劳务合同纠纷 1067 663 60.94%
7 抚养纠纷 63 44 43.18%
8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88 63 39.68%
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749 612 22.39%
10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157 141 11.35%
11 追偿权纠纷 285 259 10.04%
12 离婚纠纷 1099 1047 4.97%
13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 520 497 4.63%
14 不当得利纠纷 107 103 3.88%
15 租赁合同纠纷 111 114 -2.63%
16 买卖合同纠纷 915 955 -4.19%
17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127 139 -8.63%
18 民间借贷纠纷 1936 2385 -18.83%
19 排除妨害纠纷 56 73 -23.29%
20 婚约财产纠纷 58 82 -29.27%
21 合同纠纷 193 284 -32.04%
22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1047 1769 -40.81%
23 借款合同纠纷 68 154 -55.84%
24 其他 926 998 -7.21%
总计 10567 10839 -2.51%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2020年上半年,新收民事案件中,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新收103件,相比去年新收28件,增幅267.86%;物业服务合同、财产损害纠纷新收案件分别增幅135.37%、102.48%;借款纠纷68件,相比往年下降数量86件,降幅最大,下降55.84%。
(二)地区分布情况
2021年1-11月,滑县法院新收民事一审案件10567件,同比下降2.51%。
从8家基层法庭的民事案件收案情况看,除了城郊法庭、案件基数有所增长,其他法庭均出现明显下滑趋势,且八里营法庭、王庄法庭两个基层法庭出现断崖式的下降,同比下降幅度接近50%(具体见下表)。2021年1-11月,辖区各基层法庭中,城郊法庭、八里营法庭、白道口法庭、案件较多,分别占总数的12.78%、5.12%、5.11%。
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庭室 2021新收 占比 2020新收 增幅
1 城郊人民法庭 1350 12.78% 1146 17.80%
2 牛屯人民法庭 271 2.56% 286 -5.24%
3 白道口人民法庭 540 5.11%% 596 -9.40%
4 焦虎人民法庭 356 3.37% 444 -19.82%
5 上官人民法庭 532 5.03% 678 -21.53%
6 万古人民法庭 459 4.34% 653 -29.71%
7 八里营人民法庭 541 5.12% 1006 -46.22%
8 王庄人民法庭 470 4.45% 927 -49.30%
总计 10567 - 10839 -2.51%
二、部分案件增降差异较大原因分析
(1)物业服务合同、劳务合同、劳动争议纠纷增幅明显。
我县司法局今年发起向公众展开司法援助活动,鼓励律师走进社区、走进乡镇对辖区内民区进行普法宣传、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导致民众维权意识增强、诉求欲望空前高涨,而此三类案由又较容易成批出现,“陈年旧案”相继进入审判系统,造成以上三案由增幅较大,鉴于此种活动影响,今年该三类案件增幅明显属于正常现象。
(二)诉源治理便捷高效、借贷纠纷减少利民效果显著。
诉源治理是基层法庭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手段,随着我县多元化解格局的形成,全县建成了村村有调解员、乡镇有调解委员会、县城有调解中心、法院有诉调对接中心、规范调解有平台的线上线下、多元联动、深度融合的工作格局,解决诉讼与调解无缝对接问题和发挥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的效果,以王庄法庭为例,去年新收927件,今年新收470件,除了不再受理离婚案件,案件降幅较大(49.03%)原因来自于诉源治理效果显著。
我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从弱到强,诉调对接中心从无到有,加上省院集中打击一批职业放贷人活动效果明显,诉源治理效果显著,很多案件经过诉调直接可以结案,缩短审理时间,节省司法资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初见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主导和核心作用,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多种途径调处矛盾纠纷,将诉讼手段和非诉讼手段有效衔接,力争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审判权的规范、引导和监督作用,完善诉讼与仲裁、行政调处、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机制,推动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组织和程序制度建设。
2、加强法律释明、法制宣传工作。
提高员额法院办案质量,快办案,办好案,多办精品案,日常注重法制宣传,诉前释明降风险,庭审释明固争点,宣判释明重说理,降低信访风险,提高法官的素质,提升群众满意度。
3、加强宣传,加强对公民的投资风险教育,树立风险意识。
新闻媒体应主动宣传民间借贷(借款纠纷)的风险,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通过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宣传,提高公民风险意识。在保障银行资金安全的前提霞,金融部门要改善金融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或居民简化贷款手续,提供简便、快捷的信贷服务。加强对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民间借贷市场秩序,防止变相非法集资,破坏金融秩序,扰乱经济发展,以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