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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质化解争议 促进社会和谐

  发布时间:2022-03-11 14:49:22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质化解争议 促进社会和谐

    3月11日上午,滑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在审理一起不服治安管理处罚行政案件过程中,立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在庭审前主动耐心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协调,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原告撤诉,一起极有可能形成不稳定因素的行政纠纷化解于无形。

    2021年9月6日,原告郝某与第三人韩某因琐事故发生争执,韩某将郝某的右手致成轻微伤。被告滑县公安局牛屯派出所于2021年10月20日对韩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郝某对该处罚决定不服,认为被告对第三人的处罚太轻,向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过审阅卷宗和询问当事人,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王德勋法官,认为当事人特别是原告意见较大,一判了之不能从实质上化解争议。基于此,法官王德勋决定在庭审前先对案件进行调解。

    最初,郝某情绪激动,又哭又喊,强烈要求严惩韩某。王德勋法官一边制止其扰乱审判秩序的不冷静行为,一边耐心倾听其对被告处理结果不满的深层原因及真实诉求,同时向其归纳事实,解释法律,理清利害关系,分析案件走向和后果。

    经过法官长达两个小时的耐心讲解和劝说,郝某认识到,哭闹不能解决问题,逐渐冷静下来,从而接受了对方的道歉并自愿撤回起诉,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是行政审判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今年以来,滑县法院行政庭通过推动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平台,创新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方式方法,使行政审判作为官民“调节器”和“减压阀”的作用得以充分体现,行政案件协调和解率超过了50%,有力促进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贾彦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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