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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成员率先垂范 带头下乡亲办难案

我院副院长张永建带头执结难案

  发布时间:2011-08-16 15:26:10


    2011年8月5日清晨六点钟,党组成员、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张永建和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鸿桥,与三名执行干警一道前往距县城近百十公里的牛屯镇、半坡店乡执行两起老大难案件,并全部执行到位。

    牛屯镇黄默村郭立勇的父亲强行将其父遗留给胞弟郭朝福的耕地0.9亩,给儿子郭立勇耕种,引起纠纷。经审理,最终法院判决郭立勇返还0.9亩耕地。判决生效后,郭立勇拒不履行,郭朝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郭立勇夫妻态度蛮横,执行干警与村委会沟通协调数十次,均无果而终。郭朝福之妻多次找领导反映问题,并且多次到信访部门上访。张永建副院长一行来到该村后,从情、理、法上对被执行人做了长达近三个小时的思想稳控及法律解释工作,但被执行人夫妇仍不肯将耕地退还,张永建副院长当即决定对其进行处罚。认识到问题严重性的被执行人夫妇见状,立即表示愿意按判决履行。上午11时许,在村干部的配合下,执行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交接,这起执行难案得以成功执结。

    处理完这起案件,执行干警又马不停蹄地赶往了半坡店乡。该乡北街村的张合尧膝下有八个子女,唯独老三张广亮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对法院判决其承担的每年不到一千元的生活费用拒不支付。张合尧为此多次上访。为了逃避执行,张广亮外出打工,长期不归。其妻称已与之办了离婚登记手续,而张广亮名下无财产。经到半坡店乡民政所、派出所调查落实,张广亮并未离婚,通过银行查询,张广亮的妻子有8万多元的存款。于是,法院依法冻结了其存款2千元,该案也得以成功执结。

    从早晨六点到下午六点,整整12个小时,两位院领导与执行干警成功执结了两起老大难案件。院领导带头下乡办难案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极大地鼓舞了全体执行干警的斗志和士气。

责任编辑:曹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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