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入村调解 就地化解纠纷 |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带上笔记本电脑,咱们现场调解、当场签订协议,这块硬骨头,今天无论如何也要拿下!”7月4日一大早,警车颠簸在弯弯曲曲的乡间小路上,白道口法庭副庭长刘淑娟浑然不觉,全神贯注地思考着如何顺利化解纠纷。
原告称被告在自家祖坟周围存放有预制板,影响其祭奠亲人,坚持要求被告将预制板全部移除。被告认为预制板存放在村集体土地上合法合理,原告无权要求其移除。原、被告双方均情绪激烈。
白道口法庭受理此案后,办案法官刘淑娟考虑到排除妨碍纠纷不同于其他民事案件,往往是邻里间的法、理、情、利多种关系的复杂交织。该类案件说理难、普法难、调解更难,一旦处理不好,不但伤害邻里关系,甚至可能引发新的矛盾,遂多次到现场勘验,最终决定将法庭搬到现场,并邀请村支书参与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对抗,各不让步,沟通起来困难重重。刘淑娟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推心置腹,换位思考,从邻里关系入手,分析“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劝导双方互谅互让。在刘淑娟和村委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办案人员当场出具调解协议,双方签字按印,将问题解决在当地,一场原本激烈的纷争就这样烟消云散了。
调解结束时已是正午,高温酷热,但刘淑娟却说:“能将一起棘手的排除妨碍纠纷调解到位,这便是一名法官一天中最开心的事。”
“法官来到了咱村里,不用出村就把矛盾化解了!”现场一位村民竖起大拇指。白道口法庭充分发挥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采取流动法庭、诉前调解、“三位一体”多元解决机制,坚持把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全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切实做到听民声、解民忧、赢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