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一起涉及六人三地、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律关系竞合的复杂案件,当事人情绪对立,意见悬殊,经承办法官褚玉峰数十次沟通,成功调解了这起被认为“不可能”调解的案件,被告当场履行45.5万元。
01
基本案情
张某父子于新疆承包草原,张某联系王某到其承包的草原干活。2月28日下午,张某以及同行人张某宾驱车到焦作接王某去新疆草原区。途中,张某将车交于未获取相应驾驶资格证的张某宾驾驶。3月1日凌晨3时,张某宾与同方向右侧护栏端发生碰撞后驶出路面,后与右侧护栏外涵洞洞壁发生碰撞,造成驾驶人张某宾、乘车人王某死亡,张某和另一同行人杨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王某的至亲将张某父子及张某宾的遗产代管人张某修诉至滑县法院。
02
审理过程
“王某是家里的顶梁柱,我身体不好,也没有经济来源,孩子还在上学,家里的天都塌了!”王某的妻子情绪激动,不停地抽泣。
“我虽然是雇主,但是王某还没开始干活呢。我是车主,但不是司机呀,我也是受害者!”被告张某说道。
“张某宾是我的独子,他没车没房没存款,还留下两个孩子需要我养,我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哪有赔偿能力啊?”六旬老人张某修悲伤而又无奈地说。
庭审中,当事人各执一词,争执不休,褚玉峰有条不紊地主持庭审,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历时四个多小时,直至下午1时30分才结束。
“这些年,我办理了许多涉交通事故的案件,每一次庭审都令人十分揪心,每一本卷宗都是几个家庭的苦难史啊!”褚玉峰对书记员说道:“咱们再使使劲,争取啃下这个硬骨头!”
03
庭后调解
当事人身处三个不同的城市,给调解工作增加了不少难度。庭审结束后,褚玉峰数十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释法明理、情绪引导、不断调整赔偿方案……原本悬殊的调解意见逐渐趋向一致。
7月13日上午,褚玉峰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当场将案款履行完毕,该案尘埃落定。
阅尽人生百态,仍心怀仁爱,这是一名法官守护司法为民的初心,更是践行担当作为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