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联络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好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促进法院工作上台阶,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滑县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联络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增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关心和支持。
一是牢固树立接受监督意识。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在思想上牢固树立接受监督意识,充分认识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位置。
二是健全联络工作领导责任制。成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部门领导为具体负责人,中层以上干部分别联系驻滑的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定期的向所联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事务,形成专兼职结合的联络工作网络。
三是及时主动报告法院工作。做好重大事项、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请示汇报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求得人大代表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与支持。
四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对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转交问的案件,该院指派专人负责,逐案登记,归口办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对于重点和重大案件,由院长或分管院长亲自督办,限期办结,对一时难以办结的案件,主动做好与人大常委会、政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与沟通,及时说明情况,反馈信息,报告工作进度,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回音。
五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该院按照省法院工作要求,每年都定期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报告单项工作、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形式,认真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促进法院工作。对于在辖区内重大影响或人大政协交办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现场监督审判与执行,主动接受监督,扩大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