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滑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杨海玲加班调解案件,经过三个小时的辨法析理,成功化解了一起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案件,既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利,又保障了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
基本案情
原告常某诉被告滑县某纺织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中,被告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陆续接受原告个人入股投资一百多万元,双方约定原告占被告公司总股权比例五分之一,盈亏占总公司五分之一。
数年来,原告数次找被告公司查阅账簿、核对账目、进行分红,被告公司负责人均以不赚钱、无时间等理由推脱。索要无果后,原告无奈具状起诉至滑县法院,要求被告提供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等凭证供原告查阅、复制,并支付原告应分红利300万元。
案件审理
第一次开庭时,被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为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增加了难度。庭审结束后,杨海玲以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充分了解民营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并就涉诉问题如何妥善解决进行充分释法,力求最大限度地保障原告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够让被告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健康发展。
成功调解
8月20日上午,杨海玲放弃休息时间,主动加班加点,提前联系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
从上午8时到中午11时,杨海玲一遍遍释法析理、分析利弊,一次次调整调解方案,经过三个小时的努力,被告公司最终同意了修改多次的调解方案,即被告公司确认原告持有公司20%股份;原告退出被告公司,并由被告公司以168万元的价格对原告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予以回购,并且双方就分三期支付该款项达成一致。
从一开始的双方之间气势汹汹的争执、激烈的言语冲突、互不相让的对话,到最终调解成功、握手言和,杨海玲全程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参与诉讼和调解,找准事实认定的关键点、法律适用的基准点和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提高案件调解的成功率,双方当事人对杨海玲的专业性和耐心、认真的工作态度高度称赞。
民一庭庭长赵政凯表示,民一庭将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的标准,不断加大调解力度,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让“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