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6月,滑县法院行政案件新收73件,较去年同期的148件,降幅50.68%。其中行政诉讼案件22件,较去年的19件案件,增幅15.79,行政非诉案件51件,较去年的129件,降幅60.47%。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一审新收案件情况
(一)主要案件类型及增比态势
2022年1-6月,滑县法院新收行政一审案件73件,其中各类主要案由增长情况如下表:
滑县法院2022年1-6月行政案件新收主要案由
同期对比情况
序号 立案案由 2022年1-6月新收 2021年1-6月新收 增幅
1 行政处罚 61 130 -53.08%
2 工伤认定 3 3 0%
3 行政赔偿 3 2 50%
4 婚姻登记 2 0
5 不履行法定职责 1 4 -75%
6 行政给付 1 1 0%
7 房屋所有权登记 1 0
8 责令限期拆除 1 4 -75%
9 行政拘留 0 2 -100%
10 行政许可 0 1 -100%
11 行政补偿 0 1 -100%
总计 73 148 -50.68%
从上述表格可以看出,2022年上半年。新收行政案件中,增幅明显的三类案由为:行政赔偿案件3件,较去年2件增幅50%;工伤认定案件3件,较去年的3件,增幅0%;行政给付案件1件,较去年的1件,增幅0%。降幅较大的三类案由:行政拘留0件,较去年的2件,降幅100%;行政许可案件0件,较去年的1件,降幅100%;行政补偿案件0件,较去年的1件,降幅100%。
(二)地区分布情况
2022年1-6月,滑县法院新收行政案件73件,案件被告行政部门分布情况如下:
序号 分布领域 2022年新收 占比 2021年新收 增幅
1 人力资源 3 4.11% 4 -25%
2 公安 58 79.45% 132 -56.06%
3 民政部门 2 2.74% 2 0%
4 自然资源 5 6.85% 1 400%
5 医疗保障 2 2.74% 0
6 市场监管 1 1.37% 1 0%
7 防汛抗旱 1 1.37% 0
8 镇政府 1 1.37% 4 -75%
9 公路管理 0 0 1 -100%
10 农业农村 0 0 1 -100%
11 退役军人 0 0 1 -100%
12 教育 0 0 1 -100%
总计 73 148 -50.68%
从表中可以看出,2022年上半年,自然资源部门案件数量对比2021年上半年成上升趋势,民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成持平状态,其他部门均为下降趋势,其中降幅较大的部门为公路管理、农业农村、退役军人、教育部门,降幅均为100%。
二、部分案件增降幅差异较大原因分析
(一)行政机关执法水平逐渐提高
2022年上半年,行政案件基数降幅超50%,多数案由及领域成下降趋势。通过近几年的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从执法程序、法律依据及调取证据各方面都比较规范了,如公安机关2021年上半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非诉案件129件、2022年上半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非诉案件129件50件,公安机关非诉案件下降数量较大。
(二)公民的法律意识不高,对法律程序不了解
从我们所受理的行政案件来看,大部分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征收、行政处罚、强制拆除房屋或设备等不重视,收到处罚决定后,当作废纸一张,对于限期拆除通知或催告置之不理,不及时提起诉讼或申请复议,或者认为不是多大问题通过关系找找熟人能把问题解决,不当一回事,不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在规定的时间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丧失了复议权或诉讼权,导致被动局面。一旦行政行为发生法律效力,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又提出行政行为存在这问题、那问题,而不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不断完善
我院成立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行政争议调解中心。2021年12月10日,在我院的积极推动下,滑县印发了《关于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施办法》,并在县联调中心设立行政调解窗口,率先建立了行政争议化解平台,根据行政争议多发性、倾向性、突出性特点,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融合,能调尽调,能解尽解,减少行政成本,化解行政争议。2022年上半年行政诉讼案件撤诉率为39.13%,2021年上半年行政诉讼案件撤诉率为33.33%,提高了6个百分点。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对新类型、疑难复杂行政案件的研究力度,完善典型案例机制,统一裁判尺度和标准,加大对恶意诉讼、滥用诉权、缠诉缠访行为的惩处力度,不断提高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
(二)深化审判工作机制创新
加强行政审判诉前调解工作,加强行政审判白皮书、行政司法参考和司法建议工作,强化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探索裁执分离的非诉行政案件工作模式,推广表格式裁判文书,推行大合议庭审理机制,努力提升行政审判司法公信力。
(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的沟通联系,积极听取人大代表和各界群众意见和建议,通过庭审观摩、座谈会、法院公开日、案件研讨等方式,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行政审判工作,确保行政审判权执行权依法正确顺利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