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2年6月6日,家住滑县半坡店乡的张某通过网络平台向福建省的林某定购了两套血檀茶桌,并交付货款2万元。双方约定林某于6月12日前发货至滑县交接履行,如果逾期未发货,每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
其后,林某始终未按约定发货,经张某催要,林某仅退回4000元货款,剩余货款至今未退回。
案件经过
2月22日,张某向滑县人民法院起诉。牛屯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被告位于千里之外,来往不便,书记员严增和调解员李查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调解。
“这几年受疫情影响,生意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现在生意逐渐好转了,我一定会履行!”调解过程中,被告林某讲述了实际困难,态度真诚,希望能够分期履行。张某表示充分理解,自愿放弃违约金,并同意林某分期履行。
次日上午,双方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签署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立案后仅用时一天,案件得到了有效解决。
牛屯法庭自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以来,始终坚持“简、快、好、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