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严打整治专项活动中,在注重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下大力气狠抓案件质量,通过细致分析将办案中最易出现的问题归纳总结为偏重速度、偏重打击、偏重实体等14种情形,针对性地采取了“六个并重”的有力措施,力促案件质量不断提升,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和打击效果。
一是注重效率与确保公正并重,推动专项活动又好又快发展。对严打类案件快速立案、快速办理、快速审结,并建立案件台账实施流程监控等有力措施提高办案效率。同时要求法官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公正意识,将公平正义理念贯彻到办案始终,合议庭与审委会讨论案件时把好公正质量关,贯彻公正办案、和谐办案、高效办案。
二是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严厉、准确打击犯罪的同时,牢固树立人权意识,进一步强化人权保障,严格依法文明办案。办案中,积极树立文明办案、严肃执法意识,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切实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证人和律师的诉讼权利,严禁粗暴对待犯罪嫌疑人,严禁侵犯被告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严禁侮辱人格等不良现象,严格遵守司法礼仪规范,树立文明、公正、权威的司法形象。
三是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并重,切实提高案件质量。按不同的诉讼阶段将证据划分为证据材料、确认证据、定案根据三种形态,从形式上和实质上严格审查证据材料,要求证人和参与抓捕、搜查、审讯人员到庭作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合议庭坚持充分讨论严格司法,重大案件审委会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先入为主”和“先定后审”现象,切实做到定罪量刑准确无误,实现罚当其罪。
四是严厉打击与宽大处理并重,实现质量和效果的协调统一。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的关系,贯彻无罪推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规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对初犯、偶犯、少年犯和有自首、立功、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分子,尽可能实现人性化司法,促使其真心悔过、认真改造。
五是强化实体与严格程序并重,准确有效打击犯罪。坚持认真踏实、严谨细致的审判作风,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意识,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准确司法的基础上,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的有关规定,按照《刑事诉讼法》有关诉讼程序的要求确保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顺利实现,用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
六是坚持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并重,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在内部监管上,以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对案件审理的监督指导力度,坚持每天对案件进行检查督导。在外部监督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等旁听案件和参与案件评议,开通监督热线和举报信箱,一经发现有违法、渎职行为者,立即按照有关规定严惩,不搞下不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