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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进行时 | 情理并用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3-07-21 08:54:23



    7月10日,滑县法院万古法庭收到一起买卖断桥铝窗户纠纷案件,收案后,因案件标的不大,万古法庭庭长郝田亮立足司法工作实际,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之大局,努力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终使矛盾纠纷得以从根源上予以化解。

    案件详情

    杜某经营门窗销售生意,陈某在杜某处购买断桥窗户,因二人之间沟通不畅,陈某原定黑色窗户而杜某误定做为深灰色窗户,且杜某对定做的窗户进行了安装,陈某发现后未支付货款,并要求杜某予以更换,经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案件调解

    郝田亮先从两人认识多年,多年感情相处不易,当采取温和、相互让步不伤感情的方式解决矛盾,使双方缓和于“情”;郝田亮再从实际状况出发对纠纷进行分析,“窗户既已安装完毕,拆卸既损坏窗户、又损坏房屋墙体影响房屋整体装修结构,不如各做让步,原告折价货款、被告继续使用窗户”。

    经郝田亮持续做原被告的工作,最终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当场支付原告4800元货款,剩余800元货款原告自愿放弃,不再主张了。

    下一步滑县法院将准确把握司法审判在诉源治理中的职能定位,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纵深推进落实强基导向“六项工作”,完善诉源治理法治保障新体系和工作保障新机制,在深化诉源治理和助力社会治理创新上迈出新步伐,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贾彦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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