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是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滑县人民法院牛屯法庭的调解室内,调解员穆树勤一大早就忙碌了起来……
案件一
贾某与张某系朋友关系,贾某拖欠张某借款4600元长期不还。穆树勤采取“三步走”调解法,首先进行柔和“疏导”,从友情角度引导他们放下怒气,心平气和地协商;接着理性“分析”,讲解失信行为对个人的名誉影响;最后认真“普法”,讲述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及法律后果。在反复的“情”“理”“法”交织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履行4600元。
案件二
2018年初邢某家中盖房,租赁王某的轿板,王某声称邢某至今未支付5000元租赁费,被告邢某对租赁事实予以认可,但认为王某诉请过高,双方均未提供相关证据。
为避免双方矛盾加深,穆树勤在充分倾听当事人想法和诉求的基础上,以法为据、以案为例向邢某讲清合同义务。另一方面,也向王某阐明举证责任,降低其期望值,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经调解,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因证据不足自愿做出让步,同意被告邢某支付租赁费1000元,被告邢某当场全部履行,案结事了。
案件三
2023年10月,马某为尚某提供秸秆粉碎服务,尚某以粉碎不彻底为由拒不支付540元服务费,双方未签订合同,也未约定违约责任。
案件虽小,枝叶关情。穆树勤收到该案后,第一时间组织调解,他一方面详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厘清双方责任,告知马某因其履行合同有瑕疵,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告知尚某应遵循诚信原则,不能因对方履行有瑕疵而拒不支付服务费;另一方面引导双方理性维权,积极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尚某同意支付服务费300元并当场履行,该案圆满化解。
调解是定分止争的“利器”,是实现案结事了的有效途径。牛屯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调解员经验丰富、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扎实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以高效便捷的司法举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