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办案人员来说这是小案,但对于当事人来说这就是大事儿……”滑县法院牛屯法庭庭长经常这样说。9月4日,滑县法院牛屯人民法庭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司法理念,成功化解一起纠纷,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4年7月,家住滑县牛屯镇某村的樊某从事搭建彩钢工程,今年4月份为本村宁某家中搭建了彩钢房顶,完工后,宁某拖欠材料款及人工费3700元至今,诉前由调解员参与调解。宁某以樊某偷工减料为由拒不支付,调解以失败告终。
小标的关乎大民生,小案件折射为民情。本案标的虽小,但是双方当事人系同村村民,如果案件处理不好,小矛盾可能演变为大纠纷,立案后,法官杨建峰多次到现场调查查明事实依法判决宁某给付樊某欠款3500元。判决后,杨建峰秉持“裁判不是终点,解决纷争才是关键”的理念,组织调解员、村委会人员共同向宁某答疑,分析本案依据的证据、认定的事实,耐心释明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并从和谐邻里关系的重要性等角度引导其积极履行。宁某对判决不持异议,表示心服口服。宁某的女儿说道:“父亲年纪大了,也没有收入,我替父亲履行了。”案件当场履行,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