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千名群众聚集在滑县道口镇体育广场上,观看我院巡回开庭审判的被告人魏建军涉嫌抢劫、盗窃案。
被告人魏建军伙同他人在2005年秋至2007年秋先后抢劫作案八起,抢劫现金1300余元、手机二部、VCD一台、矿灯一个、斧头一把、油锯一把,并致一名被害人重伤,两名被害人轻伤;在2007年10月至2008年5月间,盗窃作案五起,盗窃现金1300元、电动车一辆、手机三部、盗窃总价值5087元。被告人在抢劫过程中,对稍有反抗的被害人便当场使用暴力,给被害人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严重的危害。
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调查,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合议庭经合议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魏建军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15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赃款、赃物予以追缴并责令退赔被害人。在最后陈述中,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做了沉痛的忏悔:因为不懂法,犯下了大错,给被害人家庭带来了很大伤害,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入狱服刑后,一定洗心革面,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出狱,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全市严打整治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推进专项活动向纵深开展。选择典型性、具有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公开巡回审判就是多种措施之一。为确保该次巡回审判顺利进行,我院制定了详细的预案,主管刑事工作的副院长武巍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滑县公安局也派出大量警力参与现场秩序维护;为扩大巡回审判影响力,我院还提前在县电视台播出滚动字幕,并制作各类宣传横幅,营造气势氛围,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较好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