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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地区民事案件发生率及分布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17:35:02


    2024年7-12月,滑县法院民事案件新收7044件(同比增长2.34%)。其中8个基层法庭新收案件3552件,占全院民事新收案件总数的50.42%,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0.78%,具体情况如下:

    一、民事一审新收案件情况

    (一)主要案件类型及增比态势

    主要案由增长情况详情:

    滑县法院2024年7-12月民事案件新收主要案由同期对比情况

    序� 立案案由 2024年7-12月 2023年7-12月 增幅

    1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77 47 63.83%

    2 承揽合同纠纷 78 49 59.18%

    3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303 206 47.09%

    4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560 400 40.00%

    5 劳务合同纠纷 622 461 34.92%

    6 追偿权纠纷 167 125 33.60%

    7 买卖合同纠纷 960 775 23.87%

    8 合伙合同纠纷 62 51 21.57%

    9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纠纷 94 85 10.59%

    10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79 75 5.33%

    11 民间借贷纠纷 1266 1202 5.32%

    12 合同纠纷 197 203 -2.96%

    1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386 414 -6.76%

    14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68 73 -6.85%

    15 离婚纠纷 728 800 -9.00%

    16 租赁合同纠纷 123 137 -10.22%

    17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84 104 -19.23%

    18 不当得利纠纷 58 77 -24.68%

    19 其他(小案由) 1132 1599 -29.21%

    总计 7044 6883 2.34%

    增幅明显的三类案由为:提供劳务者受害、承揽合同及物业服务合同,增幅分别达到为63.83%、59.18%、47.09%。降幅较大的三类案由为:不当得利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降幅分别为24.68%、19.23%及10.22%。

    (二)地区分布情况从基层法庭民事收案情况来看:增幅较大的为焦虎法庭增幅20.67%、上官法庭增幅18.03%、牛屯法庭增幅7.12%;

    降幅较大的锦和法庭降幅13.45%、八里营法庭降幅4.73%、王庄法庭降幅3.56%。

    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庭室 2024新收 占比 2023新收 增幅

    1 焦虎人民法庭 358 5.08% 284 20.67%

    2 上官人民法庭 355 5.04% 291 18.03%

    3 牛屯人民法庭 351 4.98% 326 7.12%

    4 万古人民法庭 326 4.63% 303 7.06%

    5 白道口人民法庭 299 4.24% 297 0.67%

    6 王庄人民法庭 421 5.98% 436 -3.56%

    7 八里营人民法庭 550 7.81% 576 -4.73%

    8 锦和人民法庭 892 12.66% 1012 -13.45%

    总计 7044 - 6883 2.29%

    二、部分案件增降差异较大原因分析

    (1)经济社会进程加快导致纠纷增幅明显

    随着疫情过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劳务、承揽及物业合同等经济活动频繁发生,而相关制度和监管机制有滞后性,导致纠纷增幅明显。比如劳务关系中雇佣双方权益保护机制不健全;承揽合同中合同条款不明确、履行不规范导致诸多纠纷;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物业服务需求激增,但物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的期望与实际情况存在差距,导致物业合同纠纷频发。

    (2)派出法庭增幅明显

    从表二可以看出,今年基层法庭新收案件数占比50.42%,较去年下降0.78%,案件数的绝对值增加161件,基层法庭分流作用凸显:从各庭室之间的新收案件情况来看:焦虎法庭增幅20.67%、上官法庭增幅18.03%、牛屯法庭增幅7.12%;从该三个法庭新收案由情况来看:主要集中在劳务合同纠纷(增幅82.61)、买卖合同纠纷(增幅20.15)、民间借贷纠纷(增幅8.03%)。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主导和核心作用,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多种途径调处矛盾纠纷,将诉讼手段和非诉讼手段有效衔接,力争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审判权的规范、引导和监督作用,完善诉讼与仲裁、行政调处、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机制,推动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组织和程序制度建设,抓住司法确认案件免收诉讼费、确认裁定书具有法律效力的优势,注重宣传引导,若一方申请人不履行义务的对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2、疏通各个环节、打好惩治不良贷款组合拳。

    严把立案关,完善当事人的信息,缩短送达周期和审理期限。进一步加大案件审理和执行力度,对于外出务工人员详细掌握其准确信息,尽量防止因地域原因造成案件审理和执行的困难。提高思想重视程度,与银行之间加强交流及信息沟通,从审理和执行方面加大清收力度,双管齐下,打好清收组合拳。

    3、打造多元宣传模式,营造良好守法氛围。

    今后,我院不仅要依托宣传展板、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的方式,与广大群众实现“零距离”沟通,“面对面”普法;更要与时俱进运用媒体平台和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式,例如:“普法微短剧”,加强“线上”“线下”互动,传递法治建设正能量,营造良好法制氛围。

责任编辑:贾彦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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