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法院深入开展“调解年”活动,不断加强调解文化建设,客观上促进了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是注重司法仪表。要求调解室全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试行)》着装,杜绝着装乱、着装差和法官着奇装异服的情况发生,树立法官职业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促使当事人对调解产生可信赖期待。
二是强调文明司法。在调解过程中,要求做到态度热情、文明礼貌,做到来有迎声、问有应声、走有送声等人民法官司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礼仪,杜绝法官态度蛮横和衙门作风等问题的发生,使法官自身产生一种亲和力,做到与当事人及时沟通,使之放弃顾虑,争取达到调解结案、案结事了的效果。
三是营造平和氛围。在三个调解室办公室中,悬挂“和为贵”的大幅牌匾,在调解庭、速裁室墙上悬挂“退一步天高地阔,让三分心平气和”、“事不三思终有悔,人能百忍自无忧”等具有劝慰性质的牌匾,营造一种平和氛围,促使当事人平心静气地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