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原被告调解意见分歧较大,本庭不再主持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百零八条,现当庭判决如下:被告付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田某劳动报酬11480元……现在宣布闭庭。”
随着审判长一次次敲响法槌,16起追索劳动报酬案全部当庭宣判。为深入推进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我院白道口法庭对16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了集中当庭宣判,这是我院快审快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又一实例。
10月13日,我院立案受理了原告田某等16位农民工诉被告付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虽然庭前主审法官反复做原被告工作,但最终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该16起案件涉案标的总额达20余万元,由于该批案件涉案当事人多,涉案标的额大,原定庭审时间为四天。但主审法官为减少农民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累,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决定于11月28日集中一天开庭审理。在当庭再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审判长对16案逐一进行了当庭宣判。该批案件的快审快结,充分维护了涉案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