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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地区民事案件发生率及分布情况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5-12-18 15:56:56


    2025年7-12月,滑县法院民事一审案件新收13625件(同比上升0.95%)。其中8个基层法庭新收案件5545件,占全院民事新收案件总数的40.40%,同比下降12.81%,具体情况如下:

    一、民事一审新收案件情况

    (一)主要案件类型及增比态势

    表一:主要案由增长情况详情

    滑县法院2025年1-12月民事案件新收主要案由同期对比情况

    序号 案由 今年 去年 增幅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93 41 126.83%

    2 劳动争议 97 63 53.97%

    3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821 534 53.75%

    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1216 811 49.94%

    5 不当得利纠纷 147 117 25.64%

    6 婚约财产纠纷 133 106 25.47%

    7 追偿权纠纷 347 283 22.61%

    8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1032 956 7.95%

    9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130 124 4.84%

    10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205 199 3.02%

    11 承揽合同纠纷 142 141 0.71%

    12 合同纠纷 356 366 -2.73%

    13 离婚纠纷 1411 1499 -5.87%

    14 合伙合同纠纷 98 105 -6.67%

    15 劳务合同纠纷 1356 1466 -7.50%

    16 民间借贷纠纷 2388 2612 -8.58%

    17 买卖合同纠纷 1513 1751 -13.59%

    18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114 151 -24.50%

    19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93 125 -25.60%

    20 租赁合同纠纷 140 260 -46.15%

    21 其他 1797 1791 0.34%

    合计 13629 13501 0.95%

    增幅明显的三类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劳务争议及物业服务合同,增幅分别达到为126.83%、53.97%、53.75%。降幅较大的三类案由为:租赁合同纠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降幅分别为46.15%、25.60%及24.50%。

    (二)地区分布情况

    从基层法庭民事收案情况来看:受案由(劳务合同纠纷)转为专人审理因素影响,各派出法庭新收案件数量下降:降幅较大的为八里营法庭45.22%(人员调整,案随人走)。

    占全院民事新收案件总数比较大的为锦和法庭1769件(占比12.89%)、八里营法庭4.80件(占比4.80%)、上官法庭645(占比4.70%)。

    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二:

    序号 庭室 2025新收 占比 2024新收 增幅

    1 锦和人民法庭 1769 12.89% 1860 -4.89%

    2 八里营人民法庭 659 4.80% 1203 -45.22%

    3 上官人民法庭 645 4.70% 766 -15.80%

    4 万古人民法庭 605 4.41% 748 -19.12%

    5 王庄人民法庭 517 3.77% 773 -33.12%

    6 焦虎人民法庭 485 3.53% 725 -33.10%

    7 牛屯人民法庭 449 3.27% 621 -27.70%

    8 白道口人民法庭 416 3.03% 618 -32.69%

    9 全院 13629 - 13501 0.95%

    二、部分案件增降差异较大原因分析

    1.合同类纠纷增幅明显

    群众的维权意识增强;发生纠纷之后更倾向于选择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市场经济不景气,合同目的不能或不完全能实现;违约、拖欠物业费等现象频发,合同类纠纷相继进入诉讼程序,造成案件数量逐渐增加。

    2.派出法庭降幅明显

    从表二可以看出,今年基层法庭新收案件数占比40.40%,较去年上升0.95,案件数的绝对值增加128件,基层法庭分流作用凸显:从各庭室之间的新收案件情况来看:锦和法庭为女子法庭专审婚姻家庭类案件,收案稳居派出法庭之首,其次是八里营法庭和上官法庭;从法庭具体数据来讲,设计专案审理和人员调整问题,法庭均出现降幅现象,例如:劳务合同纠纷新收138(降幅89.08%)。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深化源头治理,筑牢“前端预防”防线

    聚焦民间借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高发领域,联合村(社区)网格员、乡镇司法所等开展常态化矛盾排查,对高风险纠纷建立台账。针对借贷纠纷强化金融知识与法治宣传,曝光高利借贷风险;针对交通事故发布典型案例,提供可参照标准;针对婚姻驾驶纠纷开展心理咨询服务等,从源头减少矛盾激化。

    2.健全多元解纷体系,提升“就地化解”效能

    整合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力量,对适宜调解的民事案件实行“诉前引导+委派调解”闭环机制,继续强化建设婚姻家事、交通赔偿等特色调解室,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实现非诉在前。

    3.强化诉调对接与数字赋能,提高化解质效

    对先行调解成功的协议依法简化司法确认流程,提升自动履行率,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快速转入诉讼程序,减少当事人诉累。通过数据分析精准掌握案件分布规律,动态调整治理重点。

责任编辑:贾彦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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