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化解的最大难点,往往不是法律适用本身,而是当事人对裁判规则的理解偏差——诉求该不该坚持、抗辩有没有依据,双方内心没有预期,调解便无从谈起。此时,一份相似的生效案例,往往比单纯的法条宣讲更有说服力。滑县人民法院将指导性案例、入库典型案例融入调解全过程,通过“以案释法、类案参照”的方式,让当事人直观预判裁判结果与诉讼风险,主动调整预期、积极履行义务,推动纠纷在审判环节“案结执了”。
本期推出两起案例,看滑县法院的法官们如何以类案为标尺,量清责任、量出共识、促成履行。
父子争土地收益起嫌隙
类案释法弥合亲情当庭履约
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中,父子二人因土地流转收益分配对簿公堂。双方对土地分配后出生的家庭成员是否享有收益、实际分配土地亩数等各执一词。承办法官胡馨亦以类案检索明规则,以入库案例释法理,同时融入亲情疏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当庭履行。
【案情简介】
原告孙某甲系被告孙某乙之子。被告孙某乙将家庭承包土地流转给案外人并收取流转费用。原被告因收益分配产生分歧。原告主张流转土地中有其及妻子、儿女共四人的份额,要求被告支付欠付流转收益3万元;被告则辩称原告实际分配的土地亩数远低于原告主张,且按村内土地分配时的人口确权,原告新出生的儿子并不享有收益。因土地权益争议叠加家庭内部矛盾,父子二人僵持不下。
【法官做法】
承办法官确立“先明法理、再融亲情”的调解思路,以入库类案为核心开展调处工作。
一是检索类案明规则,找准裁判标尺。针对“土地分配后出生的家庭成员是否享有土地流转收益”这一核心争议,承办法官梳理相关法律规定,检索匹配入库案例,明确裁判要旨:农村土地承包以农户为单位,农户内部全体家庭成员共同享有土地流转收益,该权利不以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确权登记时的现有家庭成员为限,而是以该农户实际家庭成员为准。结合本案,原告之子虽在土地分配后出生,但作为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对应流转收益。
二是以案释法消误区,厘清权责边界。承办法官将类案裁判规则向被告逐一讲解,结合法条阐明农村土地承包“户内共享、人人有份”的基本原则,每一个家庭成员均有权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此享有所衍生出的对应份额的土地流转收益,帮助被告跳出“按村小组分配划定土地”的认知误区,明晰自身的法律义务,为调解筑牢法理基础。
三是亲情疏导解心结,弥合家庭裂痕。在讲透法理的基础上,承办法官从父子亲情入手开展情理疏导,既谈及父亲的养育之恩与子女的赡养之责,也引导被告体谅儿子成家后抚育子女、支撑小家的不易。法理与情理双重引导下,父子二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孙某乙当庭向原告支付土地流转收益款13500元,父子关系得以修复,实现“案结执了”。
同饮酒后驾车酿悲剧 类案释法促成当庭赔偿
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中,一名同饮者酒后驾车发生事故身亡,逝者父母将其他三名同饮者诉至法院主张赔偿。承办法官柳九红以指导性案例及同饮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为标尺,对照本案事实释法明理,引导各方理性评估诉讼风险,最终促成三被告当庭赔偿,纠纷彻底化解。
【案情简介】
宋某某与杨某甲、杨某乙、侯某在侯某经营的烧烤摊聚餐饮酒,酒后宋某某自行驾驶摩托车离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逝者父母将三名同饮者诉至法院,主张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2万元。原告方情绪悲痛,各方对责任主体、赔偿数额等争议较大。
【法官做法】
承办法官采用“背靠背疏导+面对面协商”的调解模式,将典型案例援引作为释法明理的核心抓手。
一是以类案定标尺,厘清责任。承办法官系统检索同饮者责任纠纷类案,明确共同饮酒的组织者、参与者负有劝阻酒驾、安全护送、通知家属的法定安全保障义务,疏于履行义务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赔偿责任,为调解划定责任框架。
二是以案例找参照,明辨预期。针对被告方“共同饮酒只是人情往来、不应担责”的认知误区,承办法官当庭出示指导性案例第227号及多起典型案例,逐条拆解裁判规则,让被告对自身责任形成清晰预判,打消“无需赔偿”的侥幸心理。
三是以情理促和解,平衡利益。承办法官耐心安抚原告丧子之痛,并综合生效类案的裁判尺度,引导原告理性评估诉讼风险,合理调整赔偿诉求;同时劝导被告换位思考,充分理解原告家庭的伤痛与损失。经过多轮释法答疑与细致调处,双方最终达成一致,三名被告一次性赔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9万元,并于调解当日当场交付全部案款,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
【两案共鉴】
两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滑县法院以“以案释法”助推“案结执了”的生动实践,其经验可以概括为三点:一是以类案参照增强说服力,让责任认定更直观。将指导性案例、入库典型案例作为调解“活教材”,让当事人通过同类案件的裁判结果,直观认识自身行为的法律后果与诉讼风险,快速消除认知误区,从“各执一词”转向“理性协商”。二是兼顾法理与情理,让纠纷化解更实质。综合考量案件背后的情感联结与现实诉求,既明辨是非,也修复关系,让当事人不仅“服判”,更能“心服”,为自动履行筑牢思想基础。三是履行关口前移,让权益兑现更高效。将“实际履行”作为调解工作的落脚点,在厘清责任的同时同步跟进履行督促,引导当事人当庭给付案款,实现纠纷彻底终结。
滑县法院将持续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把“以案释法+当庭履行”模式融入更多案件办理全过程,以类案指引促共识、以履行到位提质效,不断夯实“案结执了”工作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