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推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一项重要措施,其目的是对违法生育的公民给予必要的经济限制,以调节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滑县作为人口大县,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于限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发展更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滑县法院选准服务全县大局的着力点,积极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工作,着力破解计生工作难题,2008年以来,共受理计生非诉执行案件1287件,为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为有效提高该执行水平与成效,今年以来,滑县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强力助推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工作。
强化领导,完善机构。成立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院长具体抓的领导小组,形成立案庭、行政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和各法庭协调配合抓计生执行的良好格局。今年8月6日又成立了非诉行政执行大队,专门负责执行包括计生案件在内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院党组定期听取征收社会抚养费执行工作专题汇报,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召集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强化内部协调。
强化沟通,密切配合。一方面加强对计生机关制作相关法律文书的指导与审查,保证其申请执行的决定的合理合法,另一方面加强对计生机关履行职能的指导与监督,依法规范其行政程序。特别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切实加强与申请执行的各乡镇及所属计生部门的沟通与配合,不断提高执行质量与效率。法院定期与县人口计生委一起召开有各乡镇分管领导、计生办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总结工作经验,交流工作方法,制定工作措施。
整合力量,专项执行。一方面,整合力量重点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院党组对执行力量进行内部职能调整,除非诉行政执行大队集中力量负责执行外,抽调精兵强将,集中人员,集中时间,调动一切力量,全力开展非诉执行工作。另一方面,严肃执法,文明办案。在依法文明办案的前提下,用足用活强制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申请人,依法采取训诫、罚款、拘留等各项强制措施,确保执行效果。
注重宣传,形成声势。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造成强大声势,利用县电视台及报刊杂志等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申请人予以曝光,形成强大声势。
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借鉴民事执行已经形成的工作经验及机制,推进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执行工作机制,规范并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案件执行工作水平,努力实现非诉执行工作规范、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