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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为民司法的路上

  发布时间:2013-12-13 11:04:33


    九年前,踌躇满志的我,有幸通过层层选拔,踏进了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法院大门。那一刻,我仰望着金色的国徽,心中涌动着无限的豪情壮志,我发誓:一定要做一名正义无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九年来,我从书记员到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一直在努力实践着当初的誓言。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我处理了一桩桩案件,化解了一起起纠纷,有过受到领导表扬和当事人赞誉后的沾沾自喜,也有过存在误解的当事人对我肆意指责甚至进行辱骂时的委屈、难过和懊悔……但我坚持对自己说,我会努力做个好法官,在为民司法的路上不断前行。

    2005年底,我审理了一起女方郭某起诉的离婚案件,庭前调解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都不愿意抚养孩子。因孩子尚在哺乳期,女方不得已同意抚养孩子。由于男方经济条件不是太好,郭某同意在抚养费数额上做些让步,但要求男方必须自觉按期给付抚养费。

    春节过后,由于男方没有如期履行付款义务。郭某找我说,“既然他说话不算话,我也不同意让步了……”并要求我马上给她出判决书。我说调解书是生效的法律文书,未经法定程序任何人都无权改变,再另外下一个判决是不可的。我苦口婆心地解释,她就是不听,我告知她可以申请执行,她说她没钱。在与郭某的几次交谈中,我对她的家庭情况有些了解,她父亲几年前遭遇不幸身亡,母亲下岗后靠开三轮车挣点钱供养着她的两个弟弟。现在她离了婚,自己又没有工作,还要带着孩子依靠母亲养活。郭某的不幸和家庭的艰难,让我感到十分同情,我便主动和庭里的同志利用下班时间找到男方先将她的嫁妆拉回来,并多次催促男方履行给付义务。尽管我打了很多电话,也跑了不少的路,可第一期应付款仍差600元没有履行完,为了给郭某早点解决问题,我决定先用自己的工资把差额部分给垫上,等男方拿来钱再扣下来。可就在我为她垫付了600元钱的半个月后,郭某母女二人突然来到法庭,要求无论如何也得重新为她做出判决,并在法庭院内大吵大闹。我再也无法忍耐,于是我们双方发生了争执。

    闻声而来的庭长将我们的争吵制止,并将郭某母女让到他的办公室,先是给她们让座、倒水,接着又是耐心倾听她们的诉说,并进行解释疏导。郭某母女的情绪渐渐平稳,离开了法庭。那天我复杂的心情既委屈又不满,委屈的是我对她们母女那么好,她们却以怨报德,如此待我;不满的是庭长不仅不向着我说话,还帮着别人,那天中午我气得饭也吃不下。

    后来,我重新对自己进行审视,经过认真反思,认识到自己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还不够强,未真正理解“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涵义。为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是我应尽的职责,而不应该因当事人多次找我便对她采取冷漠、生硬的态度,表现出极大的不耐烦,也不应该有让她知恩图报的思想,以致引起当事人的误解,自己感到委屈。其次,自己办案经验也不足,缺乏多角度、全方位的与当事人沟通的技巧,未能真正做到服判息诉工作。我若能向模范人物王玉清那样善待当事人,能向庭长和老同志那样为当事人让座倒茶,再多一点热心和耐心,也许不会让郭某母女产生那么深的误解。过了几天,我主动和郭某联系,并当面致歉,还对她提出的与案件无关的为她的孩子补办出生证的事情给予帮助,通过一番努力母女俩终于消除了对我的误解。那一天我觉得天真蓝、一切真好!尽管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九年,但至今我仍记忆犹新,并时刻提醒着我。

    这件事让我深深的懂得,当事人的要求并不高,只要你能尊重她们的人格,耐心听取的她们的陈述,坚持依法秉公办案,她们就会理解你并尊重你,如果你判她们败诉了,尽管她们可能不服你的判决,但并不影响她们服你的为人,不影响你在她们心目中的一个有良知的法官形象。

    人生的道路上没有平坦的路可走,审判之路上亦是如此。在九年的民事审判工作中,对种种起伏不平我已是坦然面对,对当事人我也不再仅仅是出于同情和怜悯,更多的是出于法官的良知和责任心以及对法律的信仰。我想,作为一名法官能时刻用自己的良心审视自己的行为,能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的利益打算,“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才能得到最充分的诠释。

    明知我是微不足道的一滴水,明知我的青春、我的生命会在这平凡的岗位上悄悄流逝,但做一名好法官,在为民司法的路上做出坚持不懈的努力!

责任编辑:曹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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