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当事人樊金善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滑县人民法院王庄法庭,以此表达对法官的感谢之情。
樊金善与樊德夫系同村邻居,樊德夫宅院在西,樊金善宅院在东,其宅院大门朝南。2011年6月樊德夫在樊金善门口自北向南垒起一道墙,长4.35米,高1.55米,给樊金善及其家人出行造成不便,樊金善多次与樊德夫进行沟通协商,希望其能将墙体拆除,后又经村民调委员会调解,但均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故该墙一直未拆除,两年来樊金善一家出行极为不便。在多方求助无果的情况下,樊金善将樊德夫起诉至滑县法院。滑县法院王庄法庭受理该案后,为了尽快化解邻里纠纷,主办法官倾注了大量心血,先后5次到原被告家实地查看,并多次与原被告和村委会进行沟通,了解纠纷发生原委,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前后邻居,应当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邻里关系,被告樊德夫无故在原告门口建墙,既不利于原告通行,也不利于被告通行,原告樊金善诉请被告排除妨碍,拆除砖墙,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予以支持。经过主办法官的释法明理和耐心劝解,樊德夫最终接受了法院的判决,将妨碍相邻权的墙体拆除。樊金善一家得到这样的判决结果后,心情激动不已,樊金善说:“王庄法庭的法官尽心尽力、公正执法,把我们心里一直堵着的一块大石头给搬开了啊!真是太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