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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群体性土地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4-05-16 16:02:12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滑县法院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与帮助,努力避免或降低诉讼过程对当事人正常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5月15日,滑县法院上官法庭成功调结一起因农村集体土地引发的群体性土地纠纷案件,实现了当事人双方和解,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慈周寨乡尹庄村位于滑县东南边缘,由于多种原因,该村长期没有选举产生村委会,各项工作推进困难。位于该村的400多亩林场地自知识青年80年代初回城后由部分村民耕种,被告人李某耕种了其中十余亩耕地。由于长期没有分地,导致群众对部分村民占有林场耕地意见很大,要求村集体收回林场耕地,进行重新分配。而耕种村民对原来沟壑遍布的林场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改造,使之成为肥沃耕地不愿退还。

    该案诉至滑县法院后,主审法官王艳彩深入了解案件社会历史背景,获悉该村有相似问题的还有多户村民,且该案经乡政府多次调解均未成功,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将矛盾激化,形成群体性事件,危害社会和谐稳定。了解案情后,主审法官组织干警先后10余次深入该村丈量土地、实地勘验、细心调解,耐心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开庭当天,该村一

    百多名村民到法庭参加旁听,将小小的法庭围得水泄不通,主审法官抓住这个统筹解决纠纷的好机会,采取面对面、背对背的调解方式给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做思想工作,最终,被告同意在6月10日收割完小麦后将耕地退还村集体,原告也同意放弃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滑县法院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做好人民法院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同人民群众接触频繁、联系紧密的优势,依托派出法庭,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责任编辑:曹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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