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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诉前调解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时间:2009-09-11 15:34:32


    为扭转涉诉信访案件高居不下的局面,切实替领导分忧,为庭室解难,从源头上防止信访案件的发生,把信访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我院立案庭牢固树立信访大局意识,从4月份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目前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到9月上旬,一共协调或调解案件50起,其中有38件属于比较难以解决、容易引发上访的农村土地、宅基纠纷。

    我院的诉前调解即立案前调解,主要适用于农村宅基、土地纠纷,这些案件基本没有相关权属证明且大多存在信访隐患,如果这些矛盾纠纷进入法院审判程序,势必牵制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不利于案件的最终解决,稍有不慎就会引起上访。对于这些纠纷,立案庭采取以理服人的方法,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释明通过诉讼审判程序解决这类问题的弊端,引导当事人采取诉前调解、自行和解或者依靠当地政府和村委会解决、法院积极参加协调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已经有相当一部分存在集体上访隐患的案件通过诉前调解或者党委政府协调解决,如上官镇姬柳里村姬长亮、刘圣贤、刘文胜、刘国雨、刘国贤等人诉刘志英、刘自强、刘自文土地侵权纠纷一案,当事人曾多次赴京、省、市上访,因原告没有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证书,涉案土地已经多次调整。原告来立案时,向他们建议进行调解和依靠当地党委政府解决的优势和必要性。在立案庭同志多次努力 下,此案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曹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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