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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监控留下“贼影”铁证面前盗贼服刑

  发布时间:2009-09-18 09:23:25


    9月17日,滑县法院仅用六天时间,就依法从重判处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贾某不思悔改,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拒不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宣判后,贾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2008年11月6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贾某伙同他人驾车窜至滑县牛屯镇卫生院院内,将停放在停车场的一辆红色豪爵HJ125K型摩托车盗走,经评估摩托车价值3960元。被害人报案后,虽然卫生院的监控录像中记录了犯罪嫌疑人行窃的全过程,但公安机关无法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其他信息。                      

    事隔20天后,27日上午贾某再次到牛屯镇卫生院嗣机行窃时被值班人员发现后逃跑,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在犯罪嫌疑人逃跑的方向布控堵截,虽未截获,但根据犯罪嫌疑人逃跑的路线、所驾车辆等相关信息,经过缜密侦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为贾某。贾某归案后,一直拒不供认其犯罪事实。经开庭审理,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贾某仍百般狡辩,拒不认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卫生院的录像资料、相关证人证言及辨认证明等证据,足以认定被告人贾某的犯罪事实,由于其拒不认罪,使同案人至今逍遥法外,造成本案被害人的损失无法挽回,后果严重,影响及坏。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曹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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